婦聯會遭內政部廢止立案 雷倩:政黨法違憲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未於期限內轉型為政黨,日前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今中午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雷倩表示,今天婦聯會70年來第一次走向街頭,為生存訴求國際及立法院正式政黨法違憲的事實,並提出司法救濟,希望「司法護台灣,台灣向前行。」
政黨法兩年緩衝期屆滿後,內政部去年兩度行文婦聯會,並下達最後通牒,限令婦聯會在今年4月26日前要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予以解散,財產依法清算。由於婦聯會沒在期限內轉型,內政部已發函廢止立案並命進行清算。
面對大限將屆,婦聯會3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被駁回,隨後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3月12日開庭,內政部代理人稱是婦聯會怠於決定,若婦聯會要轉換為其他人民團體,內政部會據以輔導。
婦聯會4月中再向內政部行文說明,指去年10月會員代表大會全體書面投票決定不成立政黨,另行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新世紀基金會」以為轉型,11月8日向衛福部申請設立許可,但衛福部要求內政部出具「同意」函未果。
4月29日,北高行針對內政部去年12月對婦聯會的函令一案作出裁定,認為內政部處分縱使干涉婦聯會繼續成為政治團體,但基於婦聯會已向衛福部申請設立與慈惠公益等財團法人,並經審核中,難以認定內政部處分對婦聯會結社自由、言論意見表達自由,造成難於回復損害。
合議庭認為婦聯會聲請不符法定要件,駁回聲請,可抗告。婦聯會日前已收到內政部正式廢止立案的行政處分,因此,婦聯會今號召各地社福團體,創立70年來首度上街頭抗議,再轉往北高行遞狀,求司法開啟一線生機。
雷倩表示,婦聯會和台灣171個政黨、42個政治團體都在4月27日被內政部撤銷立案,在5月11日開始清算,這個作為讓我們陷入明顯而立即的危險。
「沒有司法保護,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利就會斲傷!」婦聯會常委們在律師團陪同之下,在經行政院訴願而沒有獲得結果的這一天,遞狀聲請停止執行。
實行民主多年,今天婦聯會70年來第一次走向街頭,為生存訴求國際及立法院朋友們正視政黨法違憲的事實,更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提出司法救濟,希望司法能夠護憲法,台灣才能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