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郭政芬
/ 報導
2026/
02/
25
20:19
天坑案7/10宣判 楊文科遭求刑10年現身喊冤:無圖利、司法會還清白
新竹地院審理竹北天坑案,今日全案辯論終結,定2026年7月10日宣判。檢方指出,縣長楊文科未善盡監督責任,私下與建商聯繫,停工後仍涉不當介入,建請判處10年。楊文科今天晚間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在法院門口親自現身回應,他再次強調「我們是清白的,堅決認為無罪!」
楊文科表示,縣府在處理豐采520建案事件,全程秉持依法行政、不偏不倚的原則。他指出,當時是在經過長時間的原因調查,並要求豐邑繳交1億元擔保金後,6百多天後復工,事情都非常順利。
面對檢方的圖利指控,楊文科嚴正駁斥,強調自己與建商之間完全沒有私交,更無任何利益往來,更遑論有圖利動機。他最後感嘆起訴「非常不公平」,並相信司法為還他清白,落實公平正義。
楊文科的律師陳國文強調,縣長介入溝通純粹是基於「公共安全」考量,當時豐邑對於道路塌陷責任採抗拒態度,不願配合修補,導致縣府必須出面協調,推動後續處置工作。縣長在處理過程中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並未給予寬鬆條件,「縣長遭起訴圖利,實屬莫大的冤枉」。
楊文科的律師呂俊杰強調,檢察官在起訴和審理過程,純粹是用個人臆測去推論縣長施壓公務員,但沒有任何一位公務員指證縣長有介入復工決策,一切都依法行政,對於檢察官在最後論刑求處10年以上的重刑感到非常訝異,也認為這並非妥當的認定。
楊文科的律師黃俊華則說,所有的公務員從偵查到審判,都說縣長要求他們「依規定辦理」,檢察官卻完全忽視這些證據,縣長出面處理是為了保障安全、避免後續危害,事實證明,正因為縣長的處理,該建案才能持續妥善處置,避免變成「爛尾樓」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及居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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