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韋綺 / 報導
2026/ 05/ 05 19:22

影/大社鬍鬚伯桶仔雞疑爆食物中毒 衛生局令停業2天清消

高雄在地30年老店大社鬍鬚伯桶仔雞遭控疑似食物中毒,有民眾在網路爆料指出,5月3日聚餐後,30人中有9人出現腹瀉、嘔吐,1人脫水送醫;事後業者稱未接獲客人反映,真相有待檢驗釐清。高市衛生局今天進場採樣調查,要求停業2天清消,於複查合格後才能復業。

 

有民眾在Threads發文表示,3日到大社桶仔雞母親節聚餐後,7人腹瀉、腹痛,另2人情況較嚴重,出現嘔吐與腹瀉交替,4日前往楠梓大金診所及建仁醫院就醫,1人脫水仍在觀察中。對此,業者今喊冤表示,未接獲任何客人反映,並稱當天來客多,如果有問題,不會只有一組出問題,仍在採樣檢驗階段,結果尚未出爐,「是不是跟我們有關,還要等檢驗報告出來才知道」。

 

衛生局說明,已接獲2家醫療院所通報,共3人疑似食品中毒,隨即啟動疫調並派員前往涉案餐飲場所稽查。

 

衛生局指出,該案發生於5月3日中午約12時,為一場約30人的家族聚餐,至5月4日清晨6時起,陸續有6人出現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等症狀並前往就醫,經治療後症狀已改善,均已返家休養。

 

為了釐清感染源,已將相同製程中的疑似食材,包含蒜泥蚵仔、白灼蝦,以及刀具、砧板、鍋瓢盆、廚工手部與抹布等環境檢體共6件進行採樣,並同步採集員工與患者人體檢體6件,後續將待檢驗結果出爐,確認致病原因並依法辦理。

 

衛生局表示,考量風險控管及避免疫情擴散,已要求業者即日起停業2天,全面進行環境清潔與消毒作業,待後續複查確認改善完成後,才可恢復營業。

 

此外,稽查人員於現場也發現多項衛生缺失,包括冰箱未定期除霜、部分食品未加覆蓋保存,以及掃具與個人物品未依規定分區放置等,已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複查仍未改善,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提醒,若消費者經醫療院所診斷確認為食品中毒,可依相關就醫單據如診斷證明書,向業者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專線申訴,或洽衛生局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反映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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