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與母吵架 男火車站縱火砸車搶超商犯案後7分鐘遭逮 屏檢聲押
屏東縣39歲蔡姓男子昨大年初二晚間疑和媽媽吵架心情不好,竟自製7瓶松香水,騎機車到林邊火車站的鐵路高架橋下縱火燒車,沿途還持西瓜刀砸毀兩輛汽車,接續到派出所對面超商持刀搶劫,犯案7分鐘後就遭警鎖定落網,警詢後今移送檢方偵辦,屏東地檢署訊問後認定蔡男涉犯放火罪、加重強盜罪,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
39歲蔡男住林邊鄉,平日打零工維生,據了解,昨他疑和媽媽吵完架心情不好,晚間9時許騎機車出門,晚間9時23分在林邊火車站,鐵路高架橋下停車場,接續丟出自製7瓶用保利達空瓶裝松香油,丟出兩分鐘後,晚間9時25分警方、消防局接獲報案,林邊火車站發生火警。
蔡男犯下縱火案後,隨即騎機車離開,沿途他持西瓜刀砸毀兩輛汽車,其中一輛汽車是林邊鄉長鄭慶堂太太的汽車,好在車上當時沒人,車後方擋風玻璃遭砸毀,鄭慶堂說,他陪太太回娘家,車子停在附近。
砸完汽車後,蔡男接著到派出所對面超商持西瓜刀搶劫、砸店,得手約6千多元後,徒步離開。警方晚間9時30分發現蔡男持刀在路邊徒步,形跡可疑,警方當時已獲報林邊火車站發生縱火案,蔡男面對警方盤查時,蔡男坦承犯案,「超商我搶的,火我放的,先讓我抽根菸,我不會走啦!」。
蔡男落網坦承犯案,從丟擲第一瓶松香油到砸車、搶超商,犯案過程約7分鐘,警方在晚間9時25分接獲民眾報案,晚間9時30分時發現蔡男並帶回警局偵辦,全案幸無人受傷。4輛車遭燒毀、2輛車遭砸毀,與超商店內物品毀損。
屏東地檢署昨18日深夜獲報,由值日主任檢察官陳妍萩與檢察官指揮東港警分局從速偵辦,立即核發拘票拘提蔡男到案,指揮專案小組依法搜索其住處,扣得相關證物,爭取偵辦時效,漏夜由主任檢察官會同東港分局專案小組親赴林邊火車站前現場履勘,釐清動線、犯罪動機與所生危害。
蔡男搶超商後得手約6千多元,但其實蔡男身上還有1萬5千多元現金。蔡男僅說,跟媽媽吵架心情不好,犯下案件全都承認。警方今下午2時許將蔡男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今下午訊問後,認定蔡男涉犯刑法放火罪、加重強盜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與執行程序的進行,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