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南投焚化爐用地審查 公所派員遭趕 鄉長怒轟:可恥的密室開會
南投縣政府規畫在名間新民村興建焚化爐,今審查興辦事業計畫,環團今在場外抗議選址不當、程序違法等,質疑今天的審查違反環評法是無效的;名間鄉長陳翰立更指控派員與會,只因不願為審查背書就被趕走,怒轟是「可恥的密室開會」。
南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表示,焚化爐選址有評估土地面積大小、合法性等才擇定,而環保局是開發單位也主管機關依法須參與審查,興辦計畫則是用地變更審查,並非開發計畫,毋須環評結果;此外,今天的興辦計畫審查有發文給名間鄉公所列席,因出席人員拒絕簽名,無法驗證代表什麼單位,因此要求離開會議現場。
為因應南投縣垃圾堆積問題,縣府規畫興建焚化爐,選址於名間新民村,去年9月一階環評審查通過,今上午進行「南投縣垃圾處理及再生能源中心興辦事業計畫」審查會議,下午於新民村舉辦二階環評前公開說明會暨健康風險評估說明會。
名間鄉長陳翰立今與「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及多個環團在審查會場外,高舉「不要唬爛焚化爐」、「環評沒過 興辦先審」等標牌並高呼口號,更演出行動劇暗諷縣長許淑華指示李易書護航通過焚化爐案,呼籲環境部長彭啟明應介入關心。
反焚化爐自救會長釋致中說,名間焚化爐案是由環保局主導推動,卻又由環保局自己審查興辦事業計畫,典型「球員兼裁判」的形式審議欠缺公信力,相當荒謬,要讓人民信服,相關程序審議應公開,並由具獨立性的第三方單位進行審查。
看守台灣協會、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表示,該焚化爐開發選址不嚴謹,竟選在僅供農用的特定農業區,不僅是優良農地,當地更是石虎、柴棺龜等瀕危物種的保育棲地,且環評未出爐就審查興辦計畫,已違反環評法第14條,審查是無效的。
名間鄉長陳翰立也說,名間是農業重鎮是最大茶產區,火龍果更獲獎無數,縣府卻要破壞最好的農地,更扯的是,公所今派員與會卻被要求僅旁聽不得發言,等於只能簽名為審查背書,公所代表拒絕竟被趕走,該審查就是「可恥的密室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