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人行道被撞昏迷7天亡 夫嘆長者領照開車規定該檢討
一名剛新婚9個月的28歲女子上月27日9時許上班途中,走在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上的斑馬線卻遭右轉未注意行人的計程車撞上,畫面中還看見計程車未停下還持續開了10公尺才停下,女子緊急送醫搶救,但昏迷7天後,蔡姓丈夫不忍她繼續受苦,本月4日忍痛拔管。
蔡先生提供行車記錄器影片,畫面中他的妻子走在斑馬線上,但計程車右轉時卻未停下,直接撞上後也未停車,往前行駛約10公尺後才停下,當時他的妻子被撞上後就消失在畫面中。
蔡先生受訪時表示,從事補教業行政人員的妻子走在每天上班經過的路口斑馬線去搭公車,但上個月27日的9時23分卻遭右轉未禮讓行人的計程車撞上,他9時53分接到警方電話通知趕到醫院,卻只聽到妻子頭骨骨折、顱內出血昏迷,傷勢相當嚴重。
「我們結婚9個月,今年4月才度完蜜月」蔡先生說,新婚夫妻遇上噩耗怎麼能忍受,當時趕到新店慈濟醫院時,戴著助聽器的69歲陳姓運將哭著說對不起,直說不是故意的,而是真的沒看到。
蔡先生指出,2017年4月1日修法提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年齡上限,從68歲延長2年,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計程車駕駛能執業至70歲,但從妻子這件事上,肇事的陳姓駕駛反應比一般人緩慢,還適合當職業駕駛嗎?
蔡先生說,不只是職業駕駛,一般駕照也應該考慮年齡,屢傳長者開車發生事故,這樣是不是也要檢討持有駕照的60歲或65歲以上長者,應該要規定每幾年重新檢視駕駛技能及反應時間的測試,「不然像這個駕駛看到人,反應還那麼慢才踩煞車,造成憾事」。
蔡先生的妻子在上月27日遭撞昏迷7天,本月4日因心跳、血壓急速下降,醫院告知復原機率恐怕不大,蔡先生不忍妻子繼續受煎熬,忍痛拔管。蔡先生也前往中和警分局向陳姓駕駛提告過失致死。
中和分局交通分隊長鄭文傑今指出,陳男駕駛計程車沿安樂路右轉景平路往新店方向,與行經行人穿越道的女子發生碰撞,女子於本月4日傷重離世,陳男當天酒測值為0,詢後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函送法辦,另針對陳男未停讓行人部分依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