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最壞身教!接小孩演變逼車比中指 女駕駛挨告
新北市林口區朱姓女子,周一(20日)下午在民權路接小孩下課,卻因車子開離空間不足,她商請後方高女倒車未果,雙方發生爭執。高女欲駕車離開,卻被朱女逼車,還連比3次中指。高女不甘受辱憤而向警提告。警方表示,朱女涉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已依法函送,另違規逼車部分,則依道交條例開處。
據了解,周一(20日)下午4時許,朱姓女子(45歲)在新北市林口區民權路一所國小側門外接完小孩下課,她準備倒車離開,但因現場車輛已占滿路面,沒有倒車可挪移空間。朱女下車商請後方高女(65歲)倒車不成,雙方發生口角。
沒想到,等到高女接到小孩開車離去,朱女卻連5次逼車擋道不讓離開,甚至搖下車窗對高連比3次中指,全程都被行車紀錄器拍下,怒對朱女提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並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臉書《林口大家庭LinKou-Family》,貼文開頭寫道「小孩的身邊,我們到底做出了怎樣的身教!」
高女還原為何不倒車讓朱先離開,她解釋,當時已是滿車,後方是道路,基於安全考量,她已向朱女說明,等一下前方車輛很快離開,旁邊才有可移動的空位,不然讓一台車有完全移動空間,就必須退後到馬路中央……不懂到底是怎樣的深仇大恨,需要以逼車及比四次中指來表達她的不滿
高女貼文一出,引發正反兩面網友留言,有網友說「這種人就是需要被教導,不需要想太多」「當下就應該直接報警了」「真的超沒水準的,看了超生氣的」「針對性,連續性,已構成。但也有網友持相反意見說「如果妳停的位置連暫時退個一公尺也不行,那妳停的位置是不是也有問」「我覺得版主貼他太近沒預留空間讓前車可退,」「為什麼車跟車之間要停的這麼近?是你先來還是他?」
對此林口警分表示,高女事後已至派出所提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警方依規定受理,並通知朱女到案說明,警詢後依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罪嫌函送法辦;另警方檢視朱女違規影像畫面,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將製單舉發開處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