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舜 / 報導
2021/ 07/ 27 19:02

殺應召女鐵工想交保陪插管外婆 告代:誰陪死者女兒?

鐵工林岳靖約林姓應召女到汽車旅館性交易,卻掐住林女頸部致昏迷,再抱進浴缸溺斃後棄屍。林聲稱對方出軌而氣憤,失手殺人,但新竹地方法院查兩人無感情糾葛,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林請求交保陪插管中的外婆,告訴代理人批「死者18歲的女兒誰來陪?」。

 

林要返回看守所時,稱林女是他「女朋友」,記者詢問他下手原因,林沉默5秒後說「因為她外面有男人」。

 

35歲的林岳靖常找不同女子性交易。去年2月17日凌晨,林邀曾性交易過的林姓應召女(45歲)到新竹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卻狠掐林女脖子,利用體型優勢壓制對方致昏迷,鬆手後抱至浴室以仰躺姿勢放進浴缸,再打開水龍頭放水淹至臉部,林女溺水窒息死亡。林將屍體載往桃園羅馬公路,扔下邊坡草叢。

 

林岳靖落網時稱對方是他女友,花光他200萬元積蓄,還叫別人老公。新竹地院認為林和死者純粹是性交易關係,他在警詢時自稱是林女的「追求者」,後來才要求員警在筆錄記載兩人是情侶,且說2017年10月初次結識林女,與後續偵查中所稱時間相差1年。

 

另外,林岳靖稱只要有錢就找林女,每月見面4至6次,每次給2至5萬元,不是每次發生性關係,在對方身上花費近200萬。但林的手機經數位鑑識,顯示他密集在各地與他人性交易,地點在與林女無地緣關係的台中市,且曾傳訊給友人,透露案發前1個月剛結束感情、陷入低潮,這與他為林女耗盡金錢、案發時是男女朋友等說法不符。竹院認為林岳靖罔顧人性,殺意極為明顯,與死者無感情糾葛,無法合理化殺人理由。

 

林上訴,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林說,自己犯後曾想尋短,也曾請法官判他死刑,已有悔悟,他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彌補被害人女兒。

 

法官詢問林是否有賠償被害人家屬?林表示沒有錢可賠,還稱積蓄都給死者了,他認罪,但一審量刑過重。律師說,一審認為林「動機不明」,但事實上林已經交代案發當天發現林女手機有與其他男子交往的訊息,這一點林從頭到尾都承認,並非「動機不明」,希望能列為辯論爭點。

 

告訴代理人認為,一審判決合理,希望高院駁回林的上訴,並指死者留下18歲的女兒,在台形同「孤家寡人」,當林還想和父母、外婆團聚時,她想問那誰來陪伴死者女兒。

 

被害人的女兒因幼時父親家暴,父女已無聯繫,告訴代理人表示,被害人的女兒唯一的親屬是大陸的外婆,目前她至對岸短居,大學開學時將回台。高院定8月11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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