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雷蒙舞者遭焚碎骨 凶手抄佛經被疑假懺悔躲死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錢莊大亨施政雄遭員工唐世豪覬覦財產,前年6月被唐夥同同事江昶濬、陳天賜殺害,並載到宜蘭壯圍焚屍碎骨;新北地院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判唐和陳無期徒刑、江18年徒刑。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3名被告相互指對方才是首謀,告訴代理人則質疑他們抄佛經是「儀式性懺悔」。
施的胞姊今表示,人被人割一刀就很痛,但胞弟不僅被殺死還被燒,想闔家團圓天人夢碎,她希望法官判決能符合公平正義。她說,死者不會講話,加害者卻一直想脫罪,痛批他們為了錢做出這麼殘忍的事。高院定4月27日上午11點宣判。
施政雄(52歲)原是影劇圈知名「馬雷蒙」舞團的舞者,後來接觸放款業務,轉而開設錢莊,除了新北市泰山區設有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也設有分公司,唐世豪(30歲)、江昶濬(29歲)和陳天賜(42歲)等3人為分公司員工。
唐世豪等人覬覦公司財產,加上常因放款業務與施政雄口角,前年5月早計畫殺施謀財,也想好行凶後焚屍滅跡,最後在翌月16日返回泰山繳交放款獲利時動手。
一審判決認定,案發當時,唐世豪因為繳回的120萬元放款數目又與施政雄爭執,他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朝對方的肚子猛刺1刀,江昶叡見狀也立刻從施的背後將人抱住,阻止施掙扎反抗。陳天賜看到2人已經動手,也拿起開山刀往施的後頸砍下,見鮮血噴濺、再朝腹部補一刀;施雖掙扎哀求「有話好好商量」,最後仍因無法掙脫而死亡。
唐等人行凶後,先清理現場,又將施的遺體塞進行李箱,返回桃園龜山買了汽油後,才驅車前往壯圍江昶濬的老家焚屍滅證;為掩人耳目,他們還假裝在生火烤肉。施政雄失蹤後,檢警懷疑他已遇害,約談唐世豪等人後,突破江的心防,全案曝光,而施的遺骨已被鏟子、石頭搗碎。
施政雄的家屬上訴,要求判唐、陳死刑。高院上回開庭時,唐世豪的律師黃柏融表示,唐是用「開玩笑」的語氣說要處理被害人,照理應手段殘酷才處嚴苛之刑,但唐「只砍1刀、並非殘酷」,也沒在毀屍時添加油火,不應該處無期徒刑。
法官問唐「看到別人殺人,你站在旁邊看?」他答因情緒太激動才刺1刀,當下就後悔並嚇呆了,還曾思考「要道歉還是給他(指施政雄)打」。律師黃柏融稱唐不是為了謀財而害命,他希望施好好交代款項、公司管理細節,但施指唐才廿多歲、輩分不夠格。
陳天賜則推說是唐世豪起念「要處理」,唐先下手後他才拿出開山刀砍兩刀,況且羈押期間他有抄佛經迴向死者,也固定寫信向施母致歉,希望她安好。江昶濬否認殺人,律師陳冠宇指唐、陳推諉卸責、栽贓嫁禍,要求法官釐清有無犯意聯絡。
高院今開庭時,唐世豪和陳天賜仍說有「抄佛經」懺悔,並起身向死者姊姊說「對不起」。唐向法官表示不知為何陳一直咬他是主嫌,希望法官能給他自新的機會,讓他能照顧年紀大又身體不好的父母。
陳天賜育有一雙子女,他說小孩來會客時,都覺得「沒臉見小孩」,也希望法官能給他機會「教小孩」、彌補過錯。江昶濬否認與唐、陳共謀,稱沒有要謀財害命,否則怎會在老家焚屍、當天才買清潔劑。
告訴代理人質疑心理鑑定報告一方面說凶手再犯可能性低,一方面又說十年之後的再犯可能攀升至31%,直斥「抄佛經」根本就是犯罪心理學上的儀式性懺悔,不是真心悔悟。告代反問「抄佛經前有問過死者的信仰嗎?」
公訴檢察官也表示3名員工用凶殘的手段刺殺老闆,不僅刀刀致命還焚屍滅跡,死者屍骨無存,財產也被霸占,在心理鑑定時也呈現說謊傾向,請法官審酌有無永遠隔絕社會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