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巴奈免罰市府擬上訴 議員轟柯文哲忘了台北價值
台北市公園處研議針對原民歌手巴奈違反「台北市公園自治條例」一案提上訴,今天是上訴最後一天。台灣人權促進會、北市議員林穎孟等人今天再度呼籲市府,停止上訴,並痛批公園處無視議會委員會通過的附帶意見,議員要求公園集會遊行應比照道路免收使用費,並於修法前不再裁罰。
北市府發言人陳智菡表示,北市府還在研議上訴與否,但的確可能會提上訴。陳說,因法院有兩個行政訴訟,第一案法官判北市府勝訴,認定巴奈與友人因聚會需要,擺放座椅、板架等,影響一般公眾使用公園等,第二案法官則判決原告為經濟弱勢,需要公共空間發表言論。
陳智菡說,對北市府來說,兩位法官的判決不同,法律解釋應有更多討論空間,但若所有都拉高至憲法保障,恐造成公務員日後執法困難。陳智菡說,還是有許多團體會到公園表達訴求,例如法輪功等當天收好物品,則不須付出公園使用費。至於議員要求修法,讓公園集會遊行比照道路,目前北市府還在研議中。
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憲法保證人民集會遊行、表達言論自由,但行政機關卻以公園自治條例作為對付言論自由的抗爭行動,目前已有20個團體發出共同聲明,呼籲北市府應該放棄上訴,使用罰鍰的方式有違憲之虞,勿再浪費社會資源。
邱威傑說,北市府2017年9月制定「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管理公園使用,出發點是為防止少數人占用,但現行規費的收取,不論營利或非營利都是要收取保證金或使用費,等於一天至少要繳交7500元,但這樣可能變相成為門檻,違背當初「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須知」的初衷。
黃郁芬說,柯文哲自詡台北市要成為多元、友善、尊重人權、包容的城市,但在台北市卻偏偏沒有錢付使用費,就不能在公園表達訴求,相當不合理。議員站出來要告訴公園處「你錯了、大錯特錯」。
林亮君提到,柯文哲常說依法行政,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自治條例必須合法、合憲,台北市的法規有瑕疵,若市府執意上訴,柯文哲就要親自出來說明。市府對小市民的開罰態度強硬,但遇到遠雄大巨蛋等大財團,卻拿不出強硬的態度。
苗博雅批評,柯文哲連任時曾主張台北價值民主、人權及法治、不過選後卻好像忘了,針對一般老百姓的案件,堅持追殺到底,從太陽花法院判賠,台北市政府也要上訴;這次原住民族的言論自由,北市府也要上訴到底,但面對遠雄,一定要打官司的氣魄不知道去哪?柯文哲的台北價值,是否與柯P認同卡一樣沒用了,只是選舉時才拿出來講的選舉花招。
林穎孟說,法院已認證公園收費是抑制人民自由平等言論的權利屬違憲,呼籲市府不應再浪費台北市民的稅金,只為了追打集會遊行的人民應立刻停止繼續對原住民做出違憲處分,並落實預算審查的附帶意見,著手積極修正違憲法規,公園應比照道路改採保證金,應免收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