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數位行銷公司收詐團2800萬助在臉書海量投廣告 詐騙36人逾5500萬
37歲李姓女子涉嫌成立合法數位行銷公司,接受詐欺集團委託,在臉書耗資投放上千萬元的假投顧、假交友廣告,並購買大量LINE水軍帳號,加入假投資群組串聯表演、互動留言,營造獲利假象;李女等人不法獲利逾2800萬元,詐團得手5554萬元,台南市刑警大隊將李女等13人逮捕。
台南市刑大近年追查分別遭到投放假投顧名人廣告與投放假交友詐欺廣告的詐欺案22名、14名被害人,總財損分別為5254萬與300萬元,最高單名被害人財損逾1139萬元,發現導致這36人被騙的廣告帳戶,均來自於台南市仁德區一間數位行銷公司,原以為該公司可能是詐團幕後主嫌。
為一網打盡,刑大科偵隊與刑事局偵八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昆璋指揮偵辦;追查發現,該公司以李姓女子為金主兼幕後主嫌,以45歲張姓男子為公司負責人,表面上是2023年成立的合法數位行銷科技公司,實際上竟是把「廣告投手」轉化為詐騙集團的操盤手。
警方追查,李姓女子將包括親弟弟的成員分為廣告投手、美編專家,製作假冒投顧名人的投資詐騙廣告,購買人頭帳號、手機門號,透過合法數位行銷廣告及投放等正常商業模式,刊登在臉書;以合法行銷外觀掩飾實際詐欺犯罪用途,更恐怖的是,一間規模不大的公司竟耗資上千萬投放。
警方查出,李女等人不像傳統詐團亂發廣告,而是以專業數位行銷能力製作及推播詐騙廣告,從廣告製作、投放到流量操作一條龍,營造「有人賺錢」的錯覺;除了買廣告,為提升廣告的投放成效,還指示創設空殼廣告科技公司,向境外公司購買大量 Line水軍帳號。
這些水軍加入假投顧老師的帳號及投資群組內後,串聯表演、互動留言,營造熱絡、投資成功的假象,讓大量被害人信以為真;專案小組偵辦後研判,該數位行銷科技公司是與詐欺集團合作,提高詐騙廣告可信度,協助詐團吸金,獲取不法利益逾8300萬元。
專案小組掌握完整犯罪事證後,分3波前往數位行銷科技公司、李姓女子及共犯等13人住處搜索,查扣手機34支、筆電11台、電腦主機3台、平板電腦1台等電信設備;現場查獲不法所得包含現金528萬3800元、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約89599顆(折合約273萬5062元)。
警方調查,李女等人明知是幫詐團行騙,因見獲利豐富仍接受委託,近年來收到報酬逾2800萬元;為避免遭到查緝,還先收受泰達幣再在國內轉為現金的方式交易,將李女等13人移送檢方偵辦,李女、李女弟弟與2名張姓、施姓等核心成員今年4月、5月間均聲請羈押獲准。
刑大大隊長李宏倫表示,國內公司境外另設空殼廣告科技公司,顯示犯罪布局已經跨境,雙公司布局跨境洗錢與隱匿非法金流,掩護製造合法交易假象,警方將持續追查詐團如何利用合法商業模式掩飾非法犯罪,向上溯源追查幕後主嫌及相關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