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不只違規還是刑事犯罪 新湖警掃蕩改裝車集團車行老闆遭羈押
新竹縣湖口、新豐地區深夜改裝車聚集飆車亂象頻傳,新湖分局繼今年3月查獲12名嫌犯、逮捕飆車現行犯後,9日再聯手警局刑大偵二隊發動專案掃蕩,出動30名警力直搗幕後車行,拘提負責人等9人到案,並查扣多部涉案車輛及零件。全案移送法辦後,幕後主嫌王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餘共犯分別以最高3萬元交保或責付。
許多參與飆車活動的民眾誤以為此類行徑僅屬於交通違規,罰款即可了事。分局長黃政龍澄清,飆車本質上已構成刑事犯罪,絕對不容輕忽。依司法實務見解,封路、佔據車道、多車並行,以及翹孤輪、燒胎、競速等危險行為,均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
新湖分局3月中旬逮獲鄭姓男子為首的12人飆車集團,並於3月底當街攔截逮捕「翹孤輪」現行犯。新竹地檢署日前起訴,該案在道路上以時速超過100公里的速度集體競速,嚴重危害交通安全並干擾社會安寧,檢方調查,此案件涉及非法改裝車業的協助與運輸,甚至有被告非法持有具殺傷力的子彈,依照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請求法院從重處刑。
警方表示,這次鎖定以車行負責人王男為首的網絡。該集團於今年1至6月間,多次透過網路社群群組「開課表」號召各地車友,於湖口台1線、新豐西濱台15線新豐休息站、鳳鼻隧道北端等地進行封路、競速等危險行為,嚴重危害公眾通行與居住安寧。
新竹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於6月9日發動同步搜索拘提,成功在竹縣及苗栗等多地將王姓主嫌等9人全數緝捕到案。警方現場查扣改裝機車6部、載運貨車1台、車牌及大批改裝零件與手機等證物。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其中車行負責人王姓主嫌因涉嫌重大,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有4名共犯獲2至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3名責付、1名飭回。
新湖分局強調將持續嚴厲執法,無照駕駛將直接開罰最高3萬6000元;改裝車輛將依法移置保管、查扣車牌並移送監理機關調驗,拼裝車更將直接沒入銷毀。2025年至今分局已取締各類危險駕駛違規逾7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