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急煞孕婦噴飛6公尺流產...業者僅賠6千元 議員怒批「一條命」
一名40多歲楊姓婦人,懷孕2個月,今7月搭公車時行經內湖,司機急煞,人往前摔出6公尺,導致流產,裁決所鑑定乘客未緊握扶手,駕駛無責任,業者僅理賠6千元;市議員李明賢今公布影像,楊婦當時手握車上一處擋板,且司機開門載耳機,卻無肇責,怒批業者「一條命只值6千元?」對此,北市交通局指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調查。
根據交通裁決所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書鑑定意見指出,公車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操作」;乘客「未緊握扶手或欄杆」為肇事因素,駕駛無肇事因素。李明賢上午在記者會中指出,他介入調查後,發現疑點重重,當事人並非「沒握扶手」
另外,公運處除幫業者堅稱當事人沒有緊握扶手外,還在議員索資時語帶警告,指稱影片不得公開,否則會有法律責任,李明賢在記者會上愈講愈氣,當場怒摔鑑定書,批評公運處幫業者撐腰。
李明賢說,鑑定報告指稱公車是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鑑定報告車速是20公里;而調閱影像發現,車行速度達26公里,甚至從車速紀錄表,當時也可能達到30公里以上,裁決所為何僅採納司機的片面之詞。
另外,影像中,司機行車過程甚至還戴耳機,當時在聽音樂,或是通話分神,因所未注意前車而緊急剎車,公運處不須懲處或再行調查?李明賢也將種種疑點,寫成檢舉函,送交市府政風處,調查公運處是否包庇業者,公運處長、裁決所長是否涉及瀆職。
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指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北檢日前要求提供相關影像,公運處會配合調查,盡量協助當事人。另外,司機開車戴耳機,也會把影像提供給檢方參考。至於僅賠償6千元?常華珍說,因鑑定報告判斷司機無責,由公車業者自己提出賠償金。楊婦的先生則說,公車業者是依照汽機車強制險賠償當事人,只有6千元。
楊姓婦人說,自己年紀大,為了懷孕前年10月陸續準備,花費接近百萬元,好不容易有小孩,才剛聽到心跳不到一周就摔倒,之後產檢就沒心跳了,跌倒是事實,但她當時有緊握扶手,影片中也可看到。
光華巴士副理吳治忠表示,案發後有給送慰問金1.2萬元,但事故鑑定出爐公車無責,當事人提賠償金102萬,沒有達成共識,當事人提出民事求償,才走司法程序。至於司機開車戴耳機,並未違反交通處罰條例,但公司認為會依影響行車安全,會懲處駕駛,可能會記大過。
吳治忠指出,公車在路常遇到路況,希望乘客緊握扶手,此案發生時,有其他乘客站立,駕駛不可能隨時提醒乘客,但車內有提醒標語,宣導提醒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