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曾伯愷
/ 報導
2024/
01/
03
11:56
影/新北男喝茫酒駕撞車 進超商買酒想續喝 見警還辯不是我
張姓男子上個月30日凌晨喝得滿身醉醺開車回家,行經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不慎碰撞路旁臨停車輛,他沒留在現場處理,而是走到附近一間超商想續喝啤酒壓驚。警方循線找到張男,他一度辯稱車子不是他開的,警調閱監視器打臉帶回查辦,張男酒測值每公升0.51毫克依法究辦;另依道交條例開單舉發、吊扣駕照。
經查,張姓男子(45歲)去年7月因肇事逃逸被送法辦。據悉,上個月29日晚上與友徹夜喝酒狂歡,翌日凌晨他全身醉醺醺開車回家,途中行經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31號旁,不勝酒力失控衝撞路停臨停汽車,導致被害車主左後車燈撞破、左側前後門板金凹陷毀損。
張男肇事沒有留在現場處理,而是搖搖晃晃走到200公尺外一間超商。三峽警方獲報派員趕抵,發現肇事車內沒人,駕駛不在現場,員警根據住戶指認,循線在超商外找到全身酒氣張男。
警盤查張男但他卻沒有理會自顧自走進超商,旋即從冷櫃架上拿出一瓶啤酒準備結帳飲用,被員警當場制止「車子是你開的嗎?」張男扯謊辯稱,「車子不知道誰開車?自己坐在副駕駛座睡覺,醒來就在超商內,因為口渴才想買啤酒。」員警當場拿出監視器畫面,張男啞口無言,經酒測值達每公升0.51毫克,當場帶回派出所查辦。
偵詢時,張男坦承酒駕,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4款之規定,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開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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