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籲中央加強取締改裝車獲回應 盼新規定年底上路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天上午表示,行政院院會昨天討論「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時,他再次建議中央注意危險駕駛、改裝車噪音、空汙的行為影響他駕駛者與居民的安全,也應該納入管制與取締。中央已經採納桃園市政府的提議和多縣市的意見,預計年底之前,這些相關法規的修法都能夠上路。
環保局表示,蘇俊賓副市長6月8在行政院提出上述問題時,當時就受院長陳建仁的重視,院會上就責成秘書長李孟諺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討改裝車噪音擾民,與改裝車無認證、加重罰等問題,7月20日環保署、交通部就到桃園開會,大家取得一些共識和決議,包括中央訂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時,就納入改裝車噪音、空汙問題,交通部同時修訂現行相關管理條例,像改裝車必須辦理變更登記、取得認證等;另外,環保署也同意依據空汙訂定改裝車的認證辦法。
環保局指出,現行取締改裝車監理單位和警方往往只能從外觀認定,尤其是排氣管通常被當成「零件」,不週實際上車輛在原廠的安裝的排管必須符合空汙、噪音環保法規,警方取締時沒有檢測儀器無從認定,有必要建立認證制度,這也是為什麼桃園市政府呼籲中央從源頭管制的主因。
蘇俊賓說,市政府6月在行政院第一次呼籲針對一些排氣管改裝的噪音,不能在中央、地方各做各的,中央的不同部會也各做各的,它牽涉到交通部、監理站,也牽涉到警政署與地方警察局,也牽涉到中央環保署與地方的環保局。這些危險駕駛與改裝車隊居民困擾的行為,不同單位來管理,基本上是備多力分,希望整合性來思考。
蘇俊賓感謝行政院的支持,6月到7月地方政府與中央開了多次會議,針對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還有噪音管制法相關修正,未來汽車改裝車的噪音行為,不只是從管末、從末端來看它是否違反噪音管制法,只要是它源頭有改裝的行為,都應該要加重處罰;而且如果是第二次犯,罰則能夠更加重,這些都納入我們後續的規劃,預計年底之前,這些相關法規的修法都能夠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