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陸被逮 朱雪璋斷人腳筋入獄想再審 法官給他看六法
空手道館負責人朱雪璋不滿外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挑釁,邀約比武,卻暗中找黑衣人埋伏砍人,朱拿刀具砍擊已跪在地上的王左肩、背部和左小腿,王左腓長肌斷裂。朱被依重傷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卻潛逃大陸,去年9月遭押回台;他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並準備一本六法全書,要朱確認他符合哪一項再審理由。
這是朱雪璋第二次聲請再審,第一次他提再審時,人已逃亡,開庭時連律師也不知他蹤影。
朱雪璋與妻子吳佩樺同住正心道場樓上,因王毓霖和蔡櫂全2016年1月間在正心道場前拍攝挖鼻孔、比中指的照片,朱認為是挑釁,當年2月16日以「切磋武藝」之名邀兩人來到道場。道場秘書朱家瑩先拿襪子套住朝道場拍攝的監視器鏡頭,朱雪璋糾集一票人到道場助陣。
當王毓霖、蔡櫂全和朋友、武術裁判抵達時,只有王、蔡和武術裁判詹前賢獲准進入,但3人才進門,朱雪璋看到王毓霖拿手機直播,隨即指示夥伴奪機,朱妻吳佩樺呼喊十多名在逃生門外等待的同夥入內,王等3人遭襲。
當警車與救護車抵達時,施暴的十多人循原路離去,直到晚間11點5分,朱雪璋才開啟道場大門讓人救助。朱雪璋聲稱當天是3對3比武,後來有他不認識的黑衣人衝進道館,他出手是為了「保護妻小」,屬於正當防衛,至於刀械則是王毓霖帶去的,指王持刀不慎砍到自己,還反控王毓霖也攻擊他。
最高法院認為,高院就朱雪璋如何基於重傷害故意拿刀砍王毓霖已逐一說明,朱的辯詞不足採信,因上訴三審不符合法定要件,去年5月20日駁回上訴。朱在判刑定讞後,隔天試圖出境,因未向檢方報到,北檢5月28日發布通緝,通緝期限40年。去年7月間,朱委託律師向高院聲請再審,聲請狀上還有朱的印章,依程序須開庭聽取當事人意見,但當時朱已下落不明,高院翌月駁回。
這回服刑中的朱雪璋又提再審,法官詢問他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的哪一項再審事由?朱一時間答不出來,法官特地請通譯準備一本六法全書讓他閱覽,朱答「有新事證」。
朱強調當天的刀子是對方所帶來,他只是「奪刀」,況且警方也曾在對方的包包裡找到野外求生用的藍波刀,稱對方帶刀動機可疑。不過法官詢問朱,即便被害人背包裡有刀,這與他砍人有什麼關係?朱表示這影響到法官的量刑輕重。
朱雪璋再稱對方有鬧事前例,且他沒有攻擊對方的頭部,法官認為這樣的指述過「太概括了」,朱則表示在場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證,希望法官傳他太太等人當證人。朱說,他曾拿出100萬元想和對方和解,但對方一開始開價4千萬元,後來降至1千萬,但他只能拿出800萬元、分期,二審法官因此認為他「和解反覆、惡性不輕」,他覺得已表達善意。
此外,朱雪璋還表示有以手機錄下他攻擊對方時是傷害手、小腿等部位,目標不是頭部,但當時律師表示「(影片)不該留下來」因此刪除,他也認為法官可以傳律師作證。
法官表示,今天訊問庭只是要確認朱雪璋是否符合聲請再審要件,若與再審條件不符將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