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上市正隆紙廠大園廠暗夜燒毀1800噸廢紙 桃市環保局不排除重罰
上市紙業正隆(1904)大園廠昨深夜11時餘戶外料堆突然起火,燒毀約1800噸廢紙,桃市消防局上午6時30分完全熄滅,所幸未延燒廠房、人員均安。桃園市環保局啟動空污監控,6分鐘研判下風處影響並通知居民;起火原因待查,若違反空污法,最高恐罰2500萬元。
正隆(1904)公司上午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大園廠C廠區戶外料堆於11月5日晚間11時04分因不明原因起火。消防人員接獲報案後,於晚間11時14分迅速抵達現場灌救,火勢於11月6日凌晨0時35分受到控制。
經初步盤點,現場約有1800噸廢紙原料受火災波及,實際損失仍待進一步清查。正隆表示,這起火災並未延燒至廠房主體結構,廠內人員均安,工廠目前維持正常運作。受損原物料均已投保,後續將待確認實際損失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11月5日晚間11時45分接獲消防局通報後,立即派遣稽查人員前往現場進行環境監控,經現場監測,未發現明顯異常。
由於戶外廢紙堆燃燒產生大量濃煙,環保局隨即啟動「空污事件監控系統2.0」,透過科技調度,在6分鐘內完成下風處影響範圍研判,並同步通知大園區公所、教育局及社會局,轉知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居民、學校及社會照護單位,提醒緊閉門窗、減少外出,避免吸入火災產生的煙霧。
至於起火原因,環保局表示,仍須等待消防局火災調查結果進一步釐清。後續將依火調結果及相關事證,確認正隆是否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環保局指出,若查證火災現場黑煙逸散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若業者涉及突發事故,未依規定切實執行緊急應變措施計畫,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若兩項違規均經查證成立,最高合計可處2500萬元罰鍰。
此外,火災後留下大量受損廢紙及相關廢棄物,環保局已要求正隆公司委託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避免廢棄物處置不當造成二次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