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行供車給詐團...裝傻誤導檢警 南檢請求重判負責人10年
38歲彭姓租車行老闆提供租賃車給詐團車手取款,面對警方上門就「裝乖」交出租車過程拍攝影片、合約,稱全力配合,多次僅被列為證人,還傳訊給詐團主嫌稱「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檢方偵訊時,仍企圖飾詞狡辯遭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將彭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彭姓男子在台中市北屯區環中路經營一間租車公司,名義負責人是其蔡姓妻子,但彭才是實際經營者;2024年間,彭以「獅王-指揮官」為名加入通訊軟體Telegram由綽號「山姆2.0」為首的詐欺集團組織謀利,彭負責出租車輛掩護,使車手可以在隱密的環境取款。
彭除了依指示提供車輛供面交車手為交通工具,還以車上裝置GPS追蹤器監督車手行蹤,擔任監控手避免車手黑吃黑;當彭發現車手位置異常,便即刻通報,事後彭直接向山姆2.0收取租金,詐團則由車手頭「胖老爹」等指示車手前往指定地點以租車名義取車。
在彭的協助下,該詐團已詐騙28人、得手1732萬餘元,車手均是使用彭的車輛前往取款;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接獲報案,調查涉案車輛,只能查到承租人或遭到監視器紀錄容貌的車手,而彭面對警方上門,均表面配合交出「租車合約」、「交車影片」,表示全力配合辦案。
彭姓業者一邊向檢警謊稱只是無辜的租車業者,一邊繼續將車輛租給詐欺集團面交取款,導致警方大多僅將其列為證人或關係人,事實上均是在延緩查緝進程;檢察官廖羽羚去年9月10日偵訊時,彭故技重施,提供手機內預先錄製交車影片企圖再次矇混過關。
檢方逕行扣押手機並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採證,發現彭刪除與山姆2.0對話紀錄,並查出彭為了袒護車手,還提供其他人簽的合約給警察;且彭對於跟犯罪事實無關的部分,會詳盡陳述,但是遇到對自己不利的地方,會一再閃躲,稱「我是推測、我不確定、我現在這樣講了會怎樣嗎」。
檢方指出,經還原對話紀錄,彭竟曾自鳴得意向詐團上層獻計稱「要交一個簽約人出去」、「正規租車資料警方要這樣的!隨便講個名字,警方不會受理」、「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堪認其與警方周旋,就是要耗費警力,把警察耍得團團轉。
檢方痛批,彭在警詢時完全裝傻,之後才承認知道客戶租車去做詐騙,車手是用他人的證件、代簽他人姓名,面對檢察官則解釋「因為我在警局不知道警察有這麼多對話」,足見其僅是看到有什麼樣的證據就承認到哪裡,還反問檢方「你要我怎麼講等語」。
檢方請法院審酌彭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信任、侵害被害人身家財產,使得詐團上層成員逍遙法外,被害人求償無門,犯罪所生損害甚鉅,犯後態度甚為惡劣,最後才自白承認犯行等,請就檢警目前查出的24起協助詐團犯行,均量處有期徒刑3年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10年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