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社工陳尚潔喊已盡義務 聘「前法官」律師拚無罪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偏信劉氏姊妹之詞,未察覺孩童受虐表徵、提升訪視頻率,一審被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全案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首度開庭,陳壯大律師團,新聘律師錢建榮替她辯護,並採無罪答辯,強調已盡收、出養社工義務,無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
陳尚潔一審時原僅聘2名律師蔡宜臻、朱浩文,二審則加入新戰力,找來律師錢建榮替她辯護。錢為輔大公法學碩士、台大公法學博士候選人,曾任桃園、台東地院法官,並一路升任最高法院法官,後轉任律師,目前也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的辯護人。
高院今日開庭,陳尚潔多委由律師答覆,堅持作無罪答辯。檢方上訴則主張,原審過失致死僅判2年,屬於中偏低刑度,希望撤銷重判;至於起訴偽造文書部分,一審認定無罪,也請求撤銷改判。
錢建榮指出,陳尚潔只是剴剴的收、出養社工,而非安置社工,更非兒少保社工,原審卻擴大解釋陳的義務,誤設具保證人地位,且陳均有履行自身業務,包括每月一次家訪都曾陪同剴剴。本案全因劉彩萱刻意隱瞞虐行,陳無從察覺,並無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形。
受命法官原訂今日就一審犯罪事實訊問陳尚潔,但因律師團尚未準備充分,允諾將在整理完畢後以書狀提出。庭末,法官諭知下次開庭時間,訂11月6日下午14時30分續行準備程序,預計讓陳就犯罪事實答辯,並確認檢辯聲請調查證據範圍。
全案源於1歲男童剴剴透過兒盟轉介,於2023年9月起改由保母劉彩萱照護。不料,劉彩萱與妹妹劉若琳聯手凌虐,不僅捆綁剴剴四肢、矇眼、餵隔夜飯,還命令他在寒冬中穿尿布罰站、對折身體塞入水桶,導致剴剴受有42處虐待型傷勢,於同年平安夜慘死。
檢方指控,陳尚潔作為負責剴剴收、出養的兒盟社工,卻忽視孩童身上出現不明瘀青、暴瘦、掉牙及神情畏懼、怕生等情形,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將受傷原因歸咎於剴剴本身,而未警覺孩子是否遭虐、提高訪視頻率。
一審認定,兒盟在本案有實質監督權,陳尚潔則承擔追蹤剴剴受託狀況的主要權責,屬於自願承擔保護義務,具「保證人地位」。然而,陳本應協助兒盟監督劉彩萱,卻盲目偏信保母卸責之詞,使劉有恃無恐、升級凌虐犯行,導致剴剴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