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被棄賽」 阿嬤哭訴:為什麼不給她機會?
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今年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卻被體操協會在未告知選手及教練的情況下回覆放棄。立委徐富今天開記者會為選手發聲,采宸的阿嬤聲淚俱下控訴體協「為什麼不給她機會?她這麼辛苦!」
記者會包括立委徐富癸、律師程耀樑、運動部專委周德倫、屏東縣體發中心主任黃柏翰、教練邱意婷、潘采宸的阿嬤蔡玉華、李佳蔚的媽媽郭寶玉,及屏東縣體育會、屏東縣家長協會、屏東縣體操委員會人員出席。
采宸的阿嬤哭著說,她從采宸小時候就每天載著她從內埔到屏東市練體操,每天練完回家還要寫功課。她起得比別人早、睡得比別人晚,練到身體大大小小的傷,她都懷疑這樣對采宸究竟好不好。現在好不容易有出國比賽的機會卻被弄掉,真的很痛心。
教練邱意婷表示,選手甚至沒有被問過一句「要不要去」,就連她8月27日主動聯繫協會詢問時,仍不知道資格早已遭到放棄,真的無法接受。她質疑,若協會主張程序來不及,就應提出具體依據說明,「為什麼連詢問選手意願的電話都沒有?」
徐富癸指出,秘書長依據什麼權限,可以單獨替選手放棄世錦賽資格?運動部應調閱協會章程、分層負責表、選訓規定及完整決策紀錄,查明秘書長是否具有單獨決定放棄參賽的權限,「如果有權,就把授權依據拿出來;如果沒有權,就必須追究責任。」
屏東縣政府現已委託律師程耀樑協助本案,他說,目前最重要的是釐清當天究竟發生什麼事,會要求協會完整公開FIG通知信件、回覆內容及雙方往來紀錄,並交代接獲通知後的完整處理程序。
他說,本案不能只由協會而應由運動部獨立調查,依「國民體育法」第33條及第43條,針對協會是否涉及重大違反法令情事依法處置。後續將持續協助選手及教練,視調查結果提出相關告訴、告發,並循申訴或仲裁程序尋求救濟。
徐富癸除了要求釐清協會秘書長與相關人員責任,未來也要建立重大國際賽事資格的緊急處理制度,並保障選手及教練知情並表達意願。他說,今天適逢國民體育日,更要檢視體育制度是否真正把選手放在第一位,不能再讓任何選手還沒踏上賽場前,就因別人決定失去參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