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租車行業者供車給詐團騙124人逾5200萬 還提供假合約誤導南警偵辦
38歲彭姓租車行老闆提供租賃車給詐團犯案取款,已詐騙124人、得手金額逾5200萬元;台南市刑大上門時,彭「裝乖」交出租車過程拍攝影片、合約,表示是合法業者,警方查出全是假資料誤導辦案逮人,他變臉稱查扣手機是侵犯權益,直到檢察官聲押才認錯道歉,仍遭法院裁准。
台南市刑警大隊科偵隊去年底偵辦詐欺集團,該集團成員在抖音、臉書等社群媒體上自稱「股票大師」,吸引被害人聯繫並加入LINE投資群組,群組內暗樁不斷發布假獲利訊息,誘騙被害人跟進投資;為了取得信任,詐團會前期讓被害人順利成功出金、嘗到甜頭。
等被害人投入大筆資金,再想出金,詐團便以「投資系統出問題」或「需補足保證金」等理由推託,被害人才驚覺受騙;經統計,此集團目前詐騙124人,總涉案金額高達逾5200萬元,其中被騙最多的是一名住在雲林縣、從事金融業會計的吳姓男子,單人遭詐騙達800萬元。
警方擴大追查,發現台中市北屯區彭姓汽車租賃業者涉嫌長期與此集團勾結,表面上以車輛租賃、代管等合法租賃程序交付車輛,實際上是提供詐團使用作為與被害人面交取款、接送車手及其他犯罪行為工具,合法掩飾非法,對彭展開監控。
據了解,當警方上門詢問,彭滿口配合辦案,卻聲稱什麼都不知道,只是單純經營租車行,不會知道客人將車拿去做什麼用途;面對彭一再賣乖,誓言絕對配合警方,並拿出租車過程拍攝的影片、對方簽名的租車合約,辦案人員一度以為懷疑錯人,也依據其提供資料追查。
經反覆查證交叉分析比對,發現彭竟是提供假資料,刻意引導錯誤偵辦方向,讓辦案人員「烏龍轉向」繞圈子;警方再度上門,出示證據詢問,彭竟囂張「變臉」稱過去已收過很多次通知書,處理過上百次這種狀況,經驗豐富,總之他是合法業者。
警方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今年6月中旬持拘票、搜索票前往彭位於台中的住處及租賃車輛停放場所搜索,拘提彭姓主嫌及40歲蔡姓妻子(車行會計)、23歲林姓男子(員工)到案,查扣彭名下價值530萬的保時捷轎車1輛、手機及租賃車約53台(37台高級車、16台普通車)等其他相關犯罪證物。
據指出,詐團幹部為了彰顯身分,都配備高級車代步,車手為了避人耳目,則使用普通車作案;偵辦過程,彭態度強硬,質疑扣押手機是侵犯他的權益,直到案件依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罪移送檢方複訊,眼看檢察官聲請羈押,才又「變臉」,道歉賣慘認錯說自己做錯了,拜託檢察官網開一面、千萬別聲請羈押,法院仍依法裁押。
刑大大隊長李宏倫指出,警方將持續運用科技偵查及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向上溯源,追查與彭合作的詐團幕後主嫌及相關共犯,全面斬斷詐欺犯罪鏈結,守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