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他撞北檢大門「最近一起官司曝光」...換車道肇事不認罪喊被栽贓
男子邵立達不滿官司接連敗訴,今天清晨開計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撞擊力道大,大門玻璃脆裂,所幸無人受傷。瀏覽他的個人臉書,可見他把多起官司內容Po網,包括最近的一起有罪判決,因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釀後方騎士撞上,他認為對方行車紀錄器有變造疑慮,懷疑因不實筆錄釀員警誤判,且未將彎道劃入現場圖,不認為對方是直行車,無奈喊自己守法卻被栽贓,嗆「我認你X的罪」。
由於貼文設定公開,當時有不少網友查看回覆,有人留言「司法沒死,很正常的判決」、「看起來是連出險都不願意,出險對方撤告就沒事了」、「機車超速頂多是次因,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是主因」、「看不出有什麼問題」,邵發文討公道反被逆風。
據了解,邵開計程車已有12年資歷,他不只有運將身分,還是一名業餘畫家,甚至曾在台北市國家圖書館舉辦過個人畫展,獲媒體報導;當年他受訪說,因從小喜歡畫畫,開車無聊時就會作畫,一次載客認識經營藝術場所的客人,才被鼓勵重拾畫筆,成功圓夢,還說「每一個人不管做什麼職業,你都是掌握方向盤的人,今天不論畫畫還是開計程車,其實都是你的選擇,就應該甘願的去做」。
翻開司法院判決書,邵確實有多次訴訟紀錄,包括因2017年不滿台北榮總陳姓主治醫師未依要求拔除氣管內管,隨後父親病逝,在榮總外掛布條「主治醫師草菅人命」、「插管插到死」,還在個人臉書及社團「爆料公社」發文痛罵醫師「比畜生都不如」遭告妨害名譽。士林地方法院2020年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邵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駁回定讞。
邵2018年開車行經中正區汀州路,因紅燈停等後綠燈起步,與左前方突然向右彎的林姓女騎士發生碰撞,釀林女倒地受傷,一審認為,機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且兩車起步至碰撞僅約1秒,司機難以預見違規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勘驗監視器畫面,機車在綠燈前17秒就已停在計程車「左前方」,並非憑空竄出,認定邵未注意路況,改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邵再上訴,三審2021年裁定駁回定讞。
邵2023年開車行經寶橋臨界碑,因未禮讓直行車向右變換車道,導致後方包姓機車騎士避讓不及、人車倒地,受有腦震盪及全身多處擦挫傷,邵否認犯行,稱騎士超速,還控對方變造行車紀錄器影片,一審勘驗事證,認定邵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審酌犯後無悔意且未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邵上訴,高院本月1日撤銷原判決,仍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