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睿 / 報導
2026/ 09/ 02 09:59

影/早餐沒吃到先心碎...愛車後照鏡遭人撞飛 警2小時揪肇逃駕駛

台中市陳姓男子近日在東區買早餐,轎車停在路邊不到2分鐘,遭另輛轎車擦撞,後照鏡當場破裂噴飛,肇事駕駛卻逕自離去,幸好警方調閱監視器不到2小時,鎖定肇事的周姓車主到案說明,周男辯稱「車內音樂太大聲,不知碰撞位置」,警方依法舉發,讓陳男得知後,直呼佩服警方辦案效率。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士紘在上月11日間清晨7時許獲報,前往東區樂業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員警到場時,僅見陳姓男子在場。

 

陳男表示,稍早將車輛停靠路旁購買早餐,不到2分鐘返回車上準備離開,左側車身卻突然傳來巨大碰撞聲響,把他嚇了一跳,檢視車輛發現左後照鏡破裂、外殼噴飛,但肇事駕駛逕自駛離現場。

 

員警獲報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肇事車輛,並聯繫周姓車主(37歲)到案說明。

 

周男坦承確有此事,表示當天上班途中曾聽到車體傳來碰撞聲,但因車內音樂音量較大,無法確定碰撞位置,直到抵達公司後才發現車輛受損,雖曾前往附近派出所諮詢,但因無法確認事故發生地點及相關情形,未能進一步處理,不久後便接獲警方通知,對於未留在現場處理表達歉意。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依法舉發,陳男得知警方不到2小時便循線找到肇事車主並完成筆錄,對警方積極協助及迅速處理深表感謝。

 

警方提醒,依道交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肇事逃逸者,並得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大小,均應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切勿擅自離開,以免衍生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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