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超文 / 報導
2026/ 07/ 30 16:29

影/障權法協商前夕 障礙者夜宿立院爭取立委支持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於明天在立法院進行黨團協商,障礙權利推動聯盟下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行動總召、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說,「今天我們站在這裡,不只是為了一部法律,而是為了每一位障礙者能不能真正決定自己的人生。」聯盟也宣布,他們今晚不走,要夜宿在這棟大樓外,等到明天中午十二點。希望立法委員們不要錯過這18年一度的修法,讓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跨出真正的一步。

 

台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梁惠芯指出,障礙認定的定義,十八年隻字未動 。2014 年CRPD內國法化成為國家正式的法律,「而我們國家對於障礙者的認定?卻仍停留在十八年前 」 。許多曾有特教學生身分的青年,離開學校後就再也拿不到任何服務與資源,因為國家不承認他們是障礙者 ; 短期面臨疾病、意外的青年同樣被制度漏接。她呼籲政府應與國際接軌,回到 CRPD 的精神下,制定符合實際需求。

 

聯盟最後提出三點要求:

 

第一,身心障礙的認定必須回到CRPD人權模式。障礙並不只是個人的疾病或損傷,而是個人與環境中各種阻礙互動後產生的結果 ; 政府應建立以個別需求為核心的支持制度,讓實際有需求的人都能獲得必要的協助與權利保障 ,不應僅以一張身心障礙證明決定誰能獲得支持 。

 

第二,第16條必須明確定義歧視。將直接歧視、間接歧視、騷擾及「拒絕合理調整」明確納入法律,並建立有效的申訴、救濟、舉證及裁罰機制。當障礙者因為沒有獲得必要調整而無法使用服務、參與活動或行使權利,就是歧視。

 

第三,完整保障數位平權。網站、APP、自助服務設備及生活必要服務,都應納入數位無障礙規範,讓障礙者能夠平等使用醫療、金融、交通、購物、通訊及各項公共服務,「歐盟做得到的事。不該在台灣變成三不 管。找不到主管機關,該做的是指定一個?不是要障礙者繼續等 。 」

影/抗議福漢風電計畫架設14座風機 彰化居民北上要求否決環評案科技強化毒品查緝 黃偉哲行政院會建言:支持更有力執法工具影/ 政院核定西拉雅族為原住民族 卓榮泰:是對所有奮鬥者的致敬影/盧秀燕用消去法抓中央門神 石崇良:個人問心無愧影/民團指農地違章工廠納管成效不彰 要求檢討「雙金」
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