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甜甜公開車禍畫面嗆「正義不退讓」 網友:妳要讓直行車!
藝人「小甜甜」張可昀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遭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事故發生於2025年5月7日上午8時50分,她駕駛自小客車沿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由西往東行駛,準備左轉時,與對向直行的曾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騎士身體多處擦挫傷並送醫治療。警方到場後對雙方進行酒測,數值均為零。
士林地檢署綜合事故影像及交通鑑定資料後,認為張可昀左轉時未禮讓對向直行機車,駕駛行為具有過失,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張可昀在偵查期間否認疏失,相關責任仍須由法院依行車紀錄、車速、碰撞位置、雙方注意義務等證據審理認定;遭到起訴不等於已被法院判決有罪。
小甜甜在臉書釋出事故發生前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並表示:「威脅對我無效,正義絕不退讓。妥協一步,深淵萬丈。」沒想到討拍不成反而引來大批網友湧入留言區狂噴,紛紛表示:「好可怕,不知道自己錯在哪。」、「他直行車耶,是妳不對。」、「視線盲區妳也敢轉,誰給妳的勇氣?更勇敢的是還把行車紀錄器放上來。」
從小甜甜自己公布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來看,不難看出許多讓人詬病的駕駛行為,例如轉彎剪線提早轉、左轉前又完全沒有靜止查看車流,其實從影片就可以發現明顯對向有一台白色汽車已經相當靠近,只是白車注意到左轉的小甜甜而提前煞車,但機車騎士則是因為視野已經被白車擋住,因此發生事故。
很多人開車時可能都有類似經驗,準備左轉時,看見對向汽車或機車還有一段距離,心裡開始快速計算:「應該來得及吧?」於是油門一踩,想趕在對方抵達前完成轉彎。
問題是,駕駛對距離與速度的判斷,往往沒有自己想像中精準。尤其機車正面面積較小,看起來可能還很遠,實際速度卻比預期快;再加上A柱、後視鏡、大型車或路邊設施遮擋,只要少看一眼,就可能在轉進路口時才突然發現對方已經來到面前。
首先左轉車要讓直行車是一個很簡單的觀念,直行車原本沿著自己的車道繼續向前,左轉車則必須橫跨對向車流的行進路線。換句話說,是左轉車主動切入直行車的路徑,因此必須負起更多觀察與避讓責任。
依照現行交通規則,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這裡所謂的「禮讓」,並不是打了方向燈、慢慢往前嚕,就算已經完成告知,而是必須確認自己轉彎時,不會迫使直行車急煞、急轉方向或做出閃避動作。
一個最簡單的判斷方式是:如果對向車輛必須為了讓你轉彎而踩煞車,那通常就代表這個空隙還不夠安全。
其中,千萬不要以為打方向燈,就像吃了無敵星星,代表已經取得優先權,不少駕駛會有一個迷思,認為自己已經提前打方向燈,對向車就應該主動減速讓路。但方向燈的功能只是告訴其他用路人「我準備轉彎」,並不是打了方向燈後,路權就自動轉到自己身上。左轉車仍然必須等對向直行車通過,確認有足夠安全距離後才能轉彎。
尤其現在許多路口同時有汽車、機車、自行車與行人,駕駛不能只盯著最明顯的那輛車。汽車通過後,旁邊可能還有一輛機車;機車過去後,斑馬線上也可能正好有行人準備穿越。
很多駕駛之所以搶著左轉,通常只是想趕快通過路口。但實際上,多等一、兩輛直行車,可能只需要十幾秒;一旦發生碰撞,現場處理、報警、送醫、維修、保險與後續訴訟,花掉的可能是數小時、數個月,甚至更久。小甜甜這起事故的責任仍待司法認定,但對一般駕駛來說,最值得記住的仍是那條最基本的路口原則:轉彎車讓直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