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遭惡意戳屁股...師推開竟被記申誡 教育部點名「不該罰」
最近網路流傳一份校園事件調查公文,指某校教師遭學生惡搞戳屁股,老師基於防衛本能出手推開學生,沒想到竟遭校方記申誡處分,引爆網友怒批踐踏教師尊嚴、如何管教學生?甚至已經構成性騷擾。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昨面對質詢時表示「桶肛門」事件不該罰,兩度點名事件發生在宜蘭。
日前網路平台爆料這份公文,校方經由校事會議調查處分老師,但並未指明是哪一所學校。立委葉元之昨天進行教育部業務質詢校事委員功能存廢時,次長張廖萬堅兩度說「宜蘭這個不應該罰」,「針對宜蘭,委員提到那個桶肛門事件,奇怪這個24條就有了,為什麼還罰?」
「戳屁」風波越演越烈,直到次長點名宜蘭,縣府教育處表示,這是學校對教師做出處分,縣府並不清楚,正了解中,可能是之前的案子。至於,教育部次長所說的24條是「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4條規定,情況屬於老師合理「違法阻卻行為」,應該不罰。
網友爆料,一名國小男老師蹲在黑板前寫字時,遭學生故意從背後戳屁股,受到驚嚇反射性揮手推開,導致該生撞到桌子。調查報告引述訪談5位學生,認定戳屁股屬於故意行為,5位學生中有3位聽到動手的學生先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屁股?
但調查小組認為,即使學生故意戳老師屁股,「甚至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符合「教師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該名教師依規定須遭記申誡處分。
事件爆開後網路瘋傳,「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貼文質問哪所學校?哪些委員做出的決定?這種連調查委員是誰都不敢公開的校事會議,廢掉剛好;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怒斥「恐龍調查委員」。
網友更說「匪夷所思」、「老師不推開戳屁學生,難道要一直跑」、「學生戳老師屁股,已構成性騷擾」、「老師如果有傷害學生的行為,家長大可直接提起告訴」、「縱容學生」、「老師居然無權管教學生」。
縣府教育處調查了解,這是兩年前發生在某國小,老師當時被戳後本能反應手壓學生的頭,造成學生撞到桌角受傷。教育處認為,學校在調查處理的過程,應該公平兼顧學校及教師雙方權益,以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