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毒駕男撞警所長獲無保請回 彰檢提抗告、受傷警發聲了
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人口施姓男子時,遭對方駕車倒車衝撞後企圖逃逸,造成右腿臏骨骨裂、左腿大面積擦挫傷。不過施男經檢察官聲請羈押後,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外界關注。彰化地檢署表示,對裁定結果不服,將立即提出抗告。陳國銘受訪表示,尊重法院裁定結果,後續將交由律師處理。
陳國銘指出,事發當時自己與同事均身穿制服執勤,照理施男應清楚知道攔查者為警察,卻仍駕車衝撞後逃逸,導致他右腳膝蓋以下骨裂碎裂,經醫師縫合治療,左腳也遭車輛輾過並有大面積擦挫傷,預計仍需靜養一段時間,才能評估何時恢復上班。
警方調查,施男為警方列管毒品人口,且因妨害名譽案件遭通緝。陳國銘與趙姓員警日前前往埔鹽鄉查訪施男,過程中遭其駕車衝撞,兩名執法人員均受傷。施男經唾液快篩檢測,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施男涉犯妨害公務、毒駕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重大,且有毒品前科及施用毒品惡習,過去也涉及公共危險及傷害案件。這次施男拒絕攔查並駕車逃逸,造成員警受傷,初步檢驗又呈現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不過彰化地院認為,施男先前涉及案件已向檢方報到並獲准易科罰金,難認有逃亡或拒捕動機;檢警提出的證據也尚不足以證明其有故意衝撞員警情形。此外,毒駕部分僅有初步篩檢結果,施男過去並無酒駕、毒駕前科,且已坦承肇事並表達願與受傷員警和解,因此裁定無保請回。
彰化地檢署則強調,近期針對毒駕案件均從嚴審核,聲請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法院裁准。對於漠視證據、違反經驗法則及社會通念、甚至理由矛盾,明顯輕忽社會大眾生命安全及執法人員安危的裁定,必定提出抗告、表達檢察機關嚴正立場,守住保護民眾安全的最後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