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林孟潔
/ 報導
2026/
05/
20
15:21
殺妻岳母及繼子...三重滅門凶嫌一審3死刑 高院訊問庭只答「七個字」
新北市男子張泓毅勒斃妻子、岳母及繼子,伴屍6日後棄屍租屋處,竊取現金、存摺、首飾逃亡,一審國民法官庭依家暴殺人等罪判張3個死刑,為國民法官庭判死首案。張上訴後因羈押期限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訊問,張過程中僅回答法官「7個字」,庭訊不到三分鐘結束。
張泓毅庭後面對媒體詢問「被判3個死刑有沒有意見」、「希望改判嗎」均沒有回應。
張泓毅羈押期限將於5月26日屆滿,高院今開訊問庭調查;法官問及對於延押有沒有意見、健康狀況有無問題、有沒有話要對法官說,張弘毅僅回答七字「沒意見、沒有、沒有」,而律師也表示無意見,法官諭知候核辦。
張泓毅一廂情願認為妻子活得不快樂,2024年4月30日晚間至隔日凌晨,趁妻熟睡以枕頭悶住面部,一手勒住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伴屍1日後,又認為岳母是兩人不快樂元凶,同年5月2日凌晨潛入岳母房間勒斃她。
連奪走2命後,張為圖「方便逃亡」,同日下午5點再以雙手和充電線,輔以毛巾塞進嘴巴,殘忍勒殺繼子。隔日中午,張外出至ATM盜領岳母15萬存款,4日持岳母信用卡在交友網消費升級VIP服務,6日中午逃亡,將岳母玉鐲、項鍊及母、女二人身分證、存摺、印章和信用卡偷走,帶著愛犬博美狗南下至台中,偽簽父親姓名入住旅館,被捕時緊抱愛犬,冷血弒親震驚社會。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查出,繼子死亡前曾遭張折磨數十分鐘,犯行可謂虐殺,「視人命如草芥,應予嚴譴」。張犯後經台大醫院精神鑑定,未見悔意,甚至說再一次還是會殺死岳母,更多次供稱,如有機會還要殺害妻子胞姊和她王姓前男友,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
一審認為張基於直接故意、出於預謀連續殺人,以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殘忍手段,殺害30歲陳姓妻子、69歲劉姓岳母和年僅3歲的陳姓繼子,符合憲法判決「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死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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