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台智光案遭判8年半...律師想聽偵訊錄音 二審法官想今年結案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施壓北市社會局承作公托中心雲端監視器系統,先讓台智光辦理建置案,再讓台智光相關採購發包給立錡,圖利321萬元,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判8年6月徒刑,另有1年得易科罰金之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行準備程序,陳重文並未多作發言,律師則主張要拷貝陳妻白惠萍等人的偵訊錄音光碟,若有疑義之處,未來可能會聲請勘驗檔案。
陳重文委任律師也說,另就相關證人證詞,認為很多是主觀臆測,會再針對證據能力具狀表示意見,並會整理其他議員的質詢內容。
不過,法官則表示希望今年可以結案,且閱卷之後認為客觀事實清楚,心證會以陳重文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為中心點,切入去觀察前後行為是否構成圖利,因此證人供詞在本案中不是那麼關鍵。
律師則回應,因一審節奏太快,且當時陳重文仍在羈押中,很多聲請調查證據都有所保留,但二審是事實審最後一個審級,才會希望細緻的處理調查證據。
檢方起訴指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2011年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BOT案合約,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
陳重文與業者康立錡2023年5月成立立錡公司,由康擔任負責人,陳則在幕後操控。陳2023年4月至6月利用議員身分索資、質詢或施壓,干涉社會局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社會局於是請台智光辦理。
陳重文、康立錡迫使台智光、社會局向立錡採購設備,2023年10月台智光與立錡簽約採購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獲利321萬8480元;陳重文另成立立錡、國亨等公司驗資不實,2023年5月、12月還指示妻子白惠萍侵占國亨款項90萬4150元、441萬元。
台北地檢署前年7月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康立錡、陳洛麟。陳重文原被羈押,直到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被裁定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接科技設備監控。
台北地院一審2024年12月底判陳重文8年6月徒刑、白惠萍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緩刑一年;康立錡判刑1年6月,另判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4月;立展股東陳洛麟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