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韋綺 / 報導
2026/ 04/ 14 08:30

獨/城市光廊變廣告走廊?燈箱阻通行 高市交通局:合約到期評估拆除

人行道變廣告走廊?有民眾向本報投訴,高雄城市光廊商圈人行道多處設置公車站牌式廣告燈箱,直接橫在動線上形同路障妨礙通行,更壓縮無障礙行走空間;對此,高市交通局回應,燈箱合約將於今年到期,不排除檢討評估移除。

 

投訴民眾表示,市區人行道本就不寬,經過時還得刻意閃避燈箱,假日人潮多更是寸步難行,很多道路本來就不好走,還被擋住,「真的很扯」,並質疑這類設施雖掛名公車站廣告,但實際位置卻離站點很遠,還設在人行道上,完全沒替行人著想。

 

該民眾說,政府一邊強調推動行人友善城市,一邊卻放任廣告占用公共空間、形成路障,希望市府相關單位全面清查,盤點所有廣告燈箱是否影響交通與通行安全。

 

樹德科大行銷管理系主任黃慶源指出,依現行規範,公車站牌屬於「街道家具」,可附設廣告並由政府取得收益,但若非設置在公車站範圍,阻擋行人動線,恐已涉違法占用,除了影響市容景觀,對盲人、輪椅族更加不友善,對視障人士來說,人行道突出燈箱難以預判,容易發生碰撞,對行動不便族群,可能被迫下到車道。

 

黃慶源表示,人行道最基本功能是提供安全、連續、無障礙的步行空間,任何設施都應以不影響通行為前提,廣告設施侵占人行道,不僅違反設計原則,也會破壞城市整體步行環境。

 

交通局解釋,該燈箱為早期候車亭與站牌廣告標案設置,業者取得經營權並繳納權利金,後由市府公車處再轉由交通局接手,目前委外經營權利金約90萬元,除招攬燈箱廣告外,須負責候車亭清潔與維護管理。

 

交通局坦言,該處公車候車亭在街口另一邊,與廣告燈箱確實有一段距離,因合約3年一期,若評估對行人行走有妨礙,今年合約到期將檢討移除燈箱,讓人行環境可以更好。

影/粉紅超跑抵達彰化市 萬人排隊稜轎腳影/白沙屯媽祖鑾轎輕觸病童 小手貼轎5分鐘母感動落淚台南學甲工業區、新達里水患多年 3.5億元改善6月完工不定時炸彈!竹市廢棄旅館燈管鐵條狂掉像炸彈 議員籲拆除影/白沙屯媽祖凌晨起駕 繞經清水米糕店老板娘感動落淚
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