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掌摑工讀生遭起底是傷害慣犯 法院認證:態度乖張、行為暴戾
台南市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成棒主球場昨晚迎來啟用後首場中華職棒例行賽,賴清德總統也親臨觀賽;不過場邊發生意外,蔣姓男子疑因離場過程不滿工作人員引導,掌摑蔡姓工讀生,引爆網友公憤,在事件延燒下,蔣已遭所屬公司開除,還被網友起底是傷害前科慣犯。
依據「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判決書資料可見,蔣姓男子過去已二度騎車與騎士發生行車糾紛後,攔住對方辱罵三字經,第二次更出拳攻擊加辱罵,台南地院分別判處拘役30日及25日;去年蔣送女兒上學途中又發生行車糾紛,竟再揮拳攻擊騎士,法院認定「態度乖張、行為暴戾」,依傷害罪判刑4月。
判決指出,蔣姓男子去年6月24日清晨7時許,騎乘機車載女兒上學途中,行經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與環河街口,與同行進方向的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蔣先將女兒載到學校,返回路口時,見該名騎士仍在路口待轉區停等紅燈;蔣立即用機車擋在對方前方,並徒手毆打。
蔣對著騎士的頭、臉部位置猛力毆打數次,致騎士受有頭部外傷合併顏面部鈍挫傷、右眼鈍挫傷等傷害,騎士報警提告;偵訊時,蔣承認發生糾紛,但辯稱起因是對方按喇叭而起,且騎士有戴安全帽,他拍打安全帽不可能造成頭部受傷,而且對方隔36小時才去就診,傷勢與他無關。
法院當庭勘驗案發路口現場監視錄影器畫面,拍下蔣姓男子將機車擋在騎士機車正前方,隨即2度舉右手猛力朝騎士頭部用力毆打,過程中還因用力過猛,跌坐回自己機車上;騎士所戴並非全罩式安全帽,臉部未有安全帽覆蓋,蔣的揮擊有可能導致齊頭、臉部受傷。
法院表示,蔣僅因與人發生行車糾紛,即任意徒手用力毆打對方頭、臉部,欠缺自我情緒管理能力,且案發時、地是車水馬龍處所,蔣竟於光天化日之下毆打他人,目無法紀;蔣態度乖張、行為暴戾,且在偵查至審理期間均矢口否認犯行,態度避重就輕。
法院指出,蔣再三推諉是因為遭對方鳴按喇叭而起、對方才是案發主因,認為自己無須賠償,未見有任何正視錯誤的情況,犯後態度不佳;且蔣先前便曾因行車糾紛徒手毆打他人,竟又再犯本案,顯見未因前案記取教訓。
法院審酌,蔣未與騎士成立調解、和解或賠償損害,亦未獲得諒解,依傷害罪判刑4月;另兼衡其審理期間否認犯行,未見悔悟,之前已有類似前案,並無暫不執行刑罰為適當情形,不予緩刑宣告。蔣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到台南高分院。
蔣在2021年11月間、2022年6月間同樣分別在騎車時,因燈號轉換未即時前行以及違規左轉,發生行車糾紛後,先辱罵騎士三字經被依公然侮辱判處拘役30日;之後更追上楊姓騎士徒手毆打成傷,大罵三字經,被依公然侮辱及傷害罪判處拘役25日,蔣不服判決,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已被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