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彭于晏逮捕酒駕男窩他女友房5小時 再爆嘲笑被害人「笨」還查個資
台南市警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黃姓警員綽號是「分局彭于晏」,過去屢次眼尖攔查酒駕,是分局公認的酒駕殺手;他被控去年6月取締廖姓男子涉酒駕,僅對廖開單,沒開後座女友罰單,還趁廖被捕,跑進其女友旅館待5小時到天亮,近日再爆他出言嘲笑被害人「太笨」。
警專37期行政警察科畢業的黃姓警員,自2020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任職於中正派出所,取締酒駕績效卓著,曾於2022年偵破345件刑案,拿下全分局最多功獎,獲封「二分局戰神」;去年2月黃才從警察大學二技受訓回來,原本有機會派任巡官,前途一片看好。
台南地檢署本月初將黃起訴指出,去年6月22日凌晨2時5分,黃姓警員在台南市中西區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查獲廖姓男子酒後載石姓女友騎車,結果黃因對石女心生好感,竟故意遺漏隱匿同行乘客石女違規,並趁逮捕廖、讓石女離開後,凌晨4時8分與石女在旅館門口「巧遇」。
黃當時稱已下班退勤,與石女閒聊至上午5時7分,隨即共同進入石女房間,至同日上午10時42分,才共同步出,黃單獨騎車離去;廖從地檢署離開後與石女會合,發現黃竟與女友同房5個多小時,怒不可遏向分局檢舉。分局調查時,黃辯稱只是進房間借廁所,分局已將黃停職。
檢方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發動搜索,還查出黃於案發當天在派出所內利用手機,將廖身分證正面連同其酒精測定紀錄表等照片分別傳送至家族成員Line群組及張姓女友人Line帳號,私下閒聊議論;黃去年7月遭檢舉事發,被調至偵查隊,竟仍傳偵查報告給張女閒聊。
近日黃再被民眾向分局檢舉指出,遭黃非因公查詢個資,另傳出黃竟曾致電嘲笑詐騙被害人「太笨」、「這樣都被騙」,並在查被害人個資後,稱是要看有無前科再看是否來往;第二分局回應,獲報後立即介入查處黃的違法情事,案件已再移請台南地檢署依法偵辦中。
檢方日前偵訊時,黃承認石女應依法開罰,並無裁量或不予裁罰的空間,同時洩漏偵查中應秘密文書及利用他人個資,供親友私下閒聊交流;石女表示,黃到其住宿房間內閒聊曾告知,她被廖載,應該也要被開罰單、有少開她這張罰單,她才知道自己也是應依法受罰對象。
檢方本月初將黃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及違法利用他人個資罪提起公訴,念黃承認犯行且深表悔意,建請法官酌情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