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槓李貞秀 陸委會不採信除籍文件登載時間:寫法跟別人「很不一樣」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13日下午前往陸委會所在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舉行記者會,針對陸委會指控她登記時有雙重戶籍表示駁斥,並授權委請陸委會協助處理註銷大陸「國籍」事宜,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下午緊急加開一場記者會說明,強調李貞秀的除籍證明書跟其他陸配「很不一樣」,其他陸配都會註明哪天取消,未見追溯到1990年代的案例,陸委會也明確回絕協助李貞秀辦理「國籍」問題的要求。
這是兩天內陸委會第四度針對李貞秀的身分案件做出回應,此前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2日上午在廣播節目質疑李貞秀參選資格恐有重大問題、梁文傑12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也回應此事,但否認會動用兩岸條例介入,12日晚間陸委會再發新聞稿指李「不符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並反對用設籍日期認定在台設籍起始點。
陸委會13日下午緊急召開半個多小時的記者會,梁文傑指出,為了怕過年連假「以訛傳訛」,特別開記者會澄清。他說,李貞秀出具的證明,是1993年嫁入台灣後已註銷湖南戶籍,「李貞秀女士是在1993年4月26日嫁來台灣,但她在1999年才獲准在台定居,我們在1999年時候兩岸條例並沒有要求單一戶籍制度或單一身分制度」,他認為,李貞秀嫁來台灣到取得定居這段期間都不可能去註銷對面戶籍,因為我們這邊並未要求,直到2004年兩岸條例修法才要求單一戶籍制度。
梁文傑質疑,李貞秀一直到2025年3月才回去拿這一張(除籍證明文件)回來,「這一張寫的方式跟其他陸配朋友回去拿的證明寫法很不一樣,其他陸配朋友回去拿的證明都會寫明,你是在西元幾年幾月幾號註銷的證明」。梁文傑說,在政府機關所有資料裡,她就只有2025年3月拿這張證明回來。「從政府機關角度,她的大陸除籍證明是2025年3月才提交給移民署,也就是她的台灣身分是在2025年3月才算手續完成」。
梁文傑重申,李貞秀2023年底被提民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確實同時有台灣身分與大陸居民身分,這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規定。但梁文傑又再度重申,李貞秀現在主要問題還是在「國籍法」第20條,「沒辦法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因為對岸不讓他放棄,這是對岸剝奪她在台灣擔任立委權利」。
對於李貞秀委託陸委會辦理註銷大陸「國籍」,梁文傑說,「歷來不管哪個國家配偶,要放棄本國籍都是自己去辦理,要放棄美國籍,我們的外交部也不會幫你辦,要放棄對岸國籍,當然陸委會也只有請你自己去處理」。
其後媒體追問富察事件,先前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就是返回大陸辦理除籍被抓,梁文傑說,富察被捕也不單單是因為要回去取消大陸戶籍關係,而是因為他常常會定期回去,覺得自己很安全,只是不知道對方公安系統盯上。「李貞秀在台灣並沒有宣揚過什麼民主理念,沒有在思想上對台灣社會做出什麼重大貢獻」,若說會因為政治理由回去會很危險,「我想可能不會」。
本報詢問,李貞秀上午表示她去大陸辦理註銷「國籍」時,官方承辦人員質疑她是台獨,這很危險,梁文傑則說,「對方不配合,但對方是誰我不知道」,政府機關處理事情,必須要有文件來往,或者是要有戳記,「但我們一再聽到的是他遇到某個官員,然後對方說如何如何,其實政府機關沒辦法去認定」。
至於陸委會質疑李貞秀繳交的公證書真偽,梁文傑說,為了辨別這份證明文書,陸委會也調出湖南省同縣(衡南縣)其他陸配取消戶籍證明文書,都會寫某某某,於西元幾年幾月幾號,被註銷,李貞秀的文件「一次追溯了27年,顯得有點怪異」,他重申,「註銷期間就是2025年3月起算,我們並不採信她那個時間點」。而如果重新提交其他時間的文件,會從那個時間開始算?梁文傑則說,「申請次數越多,矛盾地方可能越多,再申請一件可能不一定是好事」。
本報記者詢問,兩岸畢竟有公證書協議(1993年簽訂之「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陸委會是否會請海基會跟對岸海協會,就協議內容,針對李貞秀的公證書進一步查核跟確認,以及以後怎麼登載會比較好?梁文傑未具體回應。
而對於陸委會12日晚間援引法院對雙重國籍的判決認定雙重戶籍者先前的投票也有效,那如何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