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嚇!警衝民宅緝毒 驚見違法囤放366公斤爆竹「宛如小型火藥庫」
桃園市消防局今早在桃園區富國路某民宅,查獲囤放高達366公斤各式爆竹煙火,估算淨火藥量逾百公斤,宛如小型火藥庫,不但超過25公斤管制量近15倍,其中有未經認證爆竹,左鄰右舍得知無不嚇出冷汗,消防局依法沒入稍早送往合格儲存處,開立最高60萬元罰鍰的舉發單。
這起駭人聽聞的民宅火藥庫案,源於新北市警方跨區執行掃黑與緝毒行動,當大批員警攻堅破門進入富國路這處民宅時,原欲搜查毒品與幫派堂口等證物,竟意外發現室內的空間幾乎遭大批紙箱淹沒,拆開赫見各式各樣的爆竹煙火。
通知桃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到場,發現現場環境簡陋,完全未設有專業防爆及滅火設施,若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初步清點發現,屋內非法囤積的爆竹煙火有43大箱,其中不乏未經安全認證的危險煙火,消防員一一秤重後,確認總量高達366公斤超過法定管制量。
經消防稽查人員詢問附近居民,住戶驚恐表示,平常看這戶人家經常有不明人士出入,卻不知道鄰居竟然暗藏數量多到可以炸毀半徑19公尺內建物,半徑約50公尺內建物門窗炸裂、爆炸衝擊波可達半徑152公尺所有窗戶玻璃碎裂飛散,根本是與「不定時炸彈」為鄰。
消防局調查,違法持有的25歲女子表示,看準春節長達9天的期間,燃放煙火爆竹需求非常大,為節省倉儲成本並牟取不法暴利,才鋌而走險將住處當成臨時倉庫,購買10萬元的貨。
大隊長賴志忠指出,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存放爆竹若超過管制量,必須符合特定場所規範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這次查獲的數量已嚴重超標,消防局當場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最高恐面臨60萬元罰鍰,這批366公斤的爆竹將全數沒入,目前已送到苗栗七威合格儲存場所暫存,未來將銷毀。
消防局強調,非法儲存爆竹超標30倍以上,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同時提醒民眾,購買煙火務必認清「認可標示」,若發現住家附近有可疑囤積爆竹,應立刻撥打119舉報,共同守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