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百萬隻!雲林養鴨男淘寶下單 自陸走私1886瓶禽流感疫苗遭起訴
雲林縣地檢署與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雲林查緝隊等單位,查獲雲林劉姓養鴨男子,去年利用中國淘寶網,購買大批未經核准的非法禽流感疫苗,並以「地板清潔劑」等假包裝,規避海關查緝,共查獲1886瓶疫苗,可使用多達上百萬隻禽畜施打,嚴重危害我國動物防疫安全,今天偵查終結,依違法動物用藥管理法起訴。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程慧晶接獲情資,指有人「掛羊頭賣狗肉」,疑透過中國電商平台以清潔劑包裝,販售非法禽流感疫苗,即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雲林查緝隊並會同農業部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展開查緝。
檢方調查發現,42歲劉男明知所輸入疫苗含有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及水禽小病毒抗體等成分,具備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的效果,卻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仍刻意進口。專案小組於去年在海關及劉姓男子住處、物流公司進行搜索,共查扣非法動物用疫苗共計1886瓶,每瓶250cc,每瓶可施打約500隻家禽、水禽,合計共可施打約95萬隻。
檢警調查,劉姓男子在台西、麥寮等地區,經營多場養鴨場,飼養上萬隻鴨,為減輕成本負擔,去年2、7月兩度利用中國淘寶網下單,以每瓶300至400元價格購買H5N1的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疫苗。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劉男為規避海關查緝,疫苗的外包裝,貼以「地板清潔劑」、「管道疏通劑」等包裝佯裝,並準備以每瓶800至1200元賣出,藉此謀取價差暴利。
檢方表示,此類疫苗施打後,恐導致病毒變異與擴散,甚至轉變為人畜共通傳染疾病,對國內防疫體系及公共衛生構成重大威脅,全案經偵查終結,劉男涉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依法提起公訴,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強調,非法輸入及使用動物用禁藥,不僅破壞我國多年建立之防疫制度,更可能引發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此案將持續追查是否有流入市面,並結合相關機關,嚴密查緝非法動物用藥流入市面,確保畜牧產業安全,並守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