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鄭亦麟認收賄洗錢 深夜300萬元交保畫面曝
「小英男孩」鄭亦麟在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收受東煒建設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198萬元賄款,關說台電准予東煒獲取高額用電,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洗錢、財產來源不明三罪起訴鄭一家四口,以及業者共6人,並對鄭求14年;在押的鄭移審法院時坦承收賄與洗錢,法官諭令300萬元交保、昨深夜由親友辦保離去。
鄭亦麟離開法院時,低著頭戴棒球帽,快步離開台北地院,沒發表任何意見。同案起訴的業者陳健盛、陳冠滔偵查中也羈押,但兩人不認行賄罪,供稱198萬元是合理「介紹費」,法官諭知兩人各以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
全案源起於東煒公司規畫在台北市內湖區設置安康數據中心,也就是網路資料數據中心作為儲電業務,計畫逐層分租給其他業者,但當時台電在該區的輸配電網路不足,東煒需要提高電力,向台電申請新設用電36MW,但台電考量內湖為供電瓶頸,未予核准,陳健盛、陳冠滔找上綠推中心施壓喬供電。
鄭亦麟答應陳姓父子要求,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謊稱,東煒申請案的雲端中心是「國家重大政策」,希望能「併網」輸配成功,透過胞弟鄭兆麟以「顧問費」名義,向業者收賄198萬元,涉違背職務收賄與洗錢。
鄭亦麟向法官表示,確實收到東煒198萬向台電表達用電需求,他知道在法律上是違法,願意認罪,東煒雖稱錢是介紹費,但過程中確有「處理」用電的事,因陳氏父子知道他在能源領域有一定專業。
檢方另查出,鄭亦麟帳戶內還有601萬財產來源不明,懷疑涉及其他綠能貪汙案,另案偵辦。鄭亦麟表示,他這3到5年有許多收入,包括朋友清償款、代墊金、租金、家人給付的錢、從事動物救援的錢,另加上講課、演講的費用,但手邊沒資料無法具體說明,有機會再向法官報告。
法院考量鄭亦麟認罪貪汙,裁定3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