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貨櫃運國外不法獲利逾5千萬 前新北環保局職員等23人遭訴
基隆地檢署指揮基隆市環保局、環境部、保七總隊等,查獲曾在新北市環保局任職的陳姓男子,離職後擔任一家再利用業者負責人,涉嫌透過公司仲介多家清除機構,非法收受並貯存廢塑膠混合物,再打包成磚狀藏貨櫃運至國外,總計不法所得5490萬元,檢方日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偵結起訴23人、14間公司。
以收受家庭裝潢修繕一般廢棄物的「棧場」業者,因違法收受廢棄物,且欠缺合法去化管道屢往往會遭環保單位開罰,陳男在新北市環保局廢棄物處理規畫科任職時發現有商機,成立再利用公司擔任負責人。
基隆地檢署起訴表示,陳男為收受「廢塑膠」機構,卻從2023年4月起,透過他他公司仲介11家清除機構,向這些清除機構收取每公斤8至10元不等的處理費,非法收受並貯存廢塑膠混合物,再非法破碎及壓縮打包處理,另承租廠房持續對外收受廢棄物以賺取高額廢棄物處理費,並以塑膠片名義作為資源化產品輸出國外。
檢方說,陳男引薦新北市轄內多家「棧場」,將垃圾送至2間僅領有處理廢塑膠許可的公司,2間公司將垃圾打包成磚狀裝入貨櫃內部藏匿,再委託送至國外,並付費請國外廠商接收。
檢方表示,這2間公司以此方式,賺取非法清除費用的價差,分別不法所得4117萬餘元、700萬餘元;而陳男的公司則以收受的垃圾量,抽取業務費用獲利,非法為2間公司仲介高達520萬7821公斤垃圾,不法所得672萬元。
檢方8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陳男等共23人,檢方表示,陳男利用專業,非法為2間公司仲介,犯罪情節重大,建請法院對陳男在內共5名核心角色被告,判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餘被告則從重量處適當刑責。
基隆市府環保局長馬仲豪說,相關業者檢方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偵結起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呼籲相關業者勿心存僥倖,將廢棄物委託非法業者清除及處理,致生廢棄物非法清除及棄置破壞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