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控呂秋遠「懷孕歧視」逼墮胎離職求償100萬 雙方今調解無共識
律師呂秋遠去年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發生關係,被控得知女方懷孕後逼墮胎,甚至告知女方「不用再來上班」,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勞動局認定呂秋遠「懷孕歧視」裁罰呂的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30萬元。林沄蓁也向呂秋遠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行調解程序,呂秋遠委任律師出庭,林沄蓁則指出,完全不承認懷孕歧視,調解沒有任何的結果,法院也已定11月中旬開庭。
林沄蓁今親自到法院參與調解,但呂秋遠並未現身,僅委任律師出席,調解過程約15分鐘結束。林沄蓁事後受訪指出,今天是針對呂秋遠對她懷孕歧視,而提起民事求償訴訟進行調解,兩造沒有達成任何共識,法院已經安排在11月中開庭審理。
林沄蓁表示,對方完全不承認有做懷孕歧視的行為,且針對勞動局的認定,也已經提起訴願。她說,她認為自己工作權、女性生育自主權受到侵害,這部分是很重要的,而對方律師完全否認有這件事情,主張不是懷孕歧視。
林沄蓁與呂秋遠2023年交往並發生關係,而呂秋遠不希望她生下小孩,要求林女墮胎,甚至不顧林女懷孕而逼迫離職。林沄蓁在小孩出生之後,提請求認領子女訴訟,法院裁定指出,呂秋遠已經認領小孩並登記戶籍,因此駁回林女之訴。
林沄蓁離職後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的宇達法律事務所懷孕歧視,勞動局調查之後,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宇達30萬元,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林沄蓁提民事訴訟要求呂秋遠、宇達法律事務所賠償100萬元,林沄蓁主張,她2023年3月1日在宇達擔任實習律師,而和呂秋遠交往後,同年7月發現懷孕並知會呂秋遠,但呂秋遠多次要求她墮胎,更要她回報與婦產科醫生約的時間,更以工作要脅「如果你還是無法下決定,我中午會找張姊談,整件事就到此為止,妳下午也不用來上班了,畢竟我沒有辦法再等待這件事」。
林沄蓁認為自己「被離職」,呂秋遠身為家事律師,倡導維護婦女權益,卻屢次用言語、文字逼她墮胎,甚至以工作下最後通牒,要她決定是否墮胎,否則不用再來上班,已經涉及懷孕、性別歧視,造成她身心靈的壓力,且侵害她的身體自主、工作權,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請求100萬元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