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華 / 報導
2024/ 12/ 09 16:10

影/國5雪隧惡意貼近逼車 狂按喇叭還閃燈 國道警曝最重罰則

國5雪隧昨晚發生一起惡意逼車,駕駛在臉書貼出「逼車狂魔」影片,後車幾乎「碰屁股」進逼、狂按喇叭還閃遠燈,由於前方有車,車速無法再快,一直從進雪隧逼車到出雪隧。國九大隊接獲當事人報案後表示,將依影片及科技執法蒐證,情節嚴重可開罰3萬6000元、記違規點數及道路安全講習。

 

國道警察第九大隊查出影片中的逼車位置,雪山隧道南下21.5公里。游姓女子在宜蘭知識+臉書貼文,指出「雪山隧道往宜蘭方向出現逼車狂魔,瘋狂閃遠光燈、車距幾乎碰屁股,狂按喇叭」,貼文者表示,「我們車速大約80-90,前方有車無法再加快,從進雪隧逼到出雪隧,實在很危險,我們車上有小嬰兒」。貼文底下網友一面倒留言,建議馬上去向警方檢舉。

 

國九大隊今表示,有關民眾在社群網站po文,駕車行駛在雪隧,遭後方車輛惡意逼車並不斷按鳴喇叭、閃大燈干擾行車的影像,引起民眾廣泛關注一事,該隊勤務指揮中心昨晚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當下告知民眾隧道內有科技執法設備,若有拍攝到後車違規行為會依規定製單舉發,並請報案人在7天內把影片資料上傳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檢舉專區。

 

國九已連絡報案人今天下午前去說明,將立即展開調查,調閱隧道監視錄影,確認事件經過。

 

國九大隊表示,此案視情節輕重引用罰則,後方車輛駕駛不僅逼近受害車輛、多次長按喇叭及變換燈光等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33條「未保持安全距離」、「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最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記違規點數,還要接受道路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呼籲駕駛人在行駛道路時,保持安全車距,勿因情緒衝動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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