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無照駕駛年取締30萬件!終身禁考照罰到誰?微電車未掛牌將受罰
民國113年10月17號晚間,內湖東湖市場一名15歲的青少年無照駕車,失控撞進當時正在營業中的小吃店,造成三死兩傷,交通部喊出修法,最重罰則「終身禁考照」,不過臉書粉專《貓頭鷹交通書》主編黃筠倧認為,肇事者本身已無照,又讓他終身無照,根本不痛不癢,反而對用路人是個潛在威脅,另不需要駕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掛牌兩年緩衝期限將至,今年11月30日將全面執行,未掛牌者警方將積極取締。
內湖無照駕駛案件,由於肇事者未成年,在法律上有減刑的條件,家屬當下求助民代,盼能扣押其監護人財產,未料法官認為監護人的財產不屬於犯罪所得,不能直接扣押,仍需走完刑事與民事流程,不過過程曠日廢時,家屬無奈監護人可能藉此脫罪又脫產。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即便當時法官沒有扣押的權限,但是否可以先進行監護人的財產清查,留下書面證據,以便日後在民事庭作為參考。
無照駕駛依照現行的法規規定,非屬公共危險罪,民國110年到112年間,每年無照駕駛的取締件數約30萬件左右,以機車比例為最高,而未成年及高齡民眾,因年齡的限制,屬於無照駕駛風險相對高的群體,每年平均造成1萬5千民眾傷亡。
交通部檢討無照駕駛修法,方向如提高罰鍰上限、當場移置車輛、以及最重「終身不得考照」的罰則,黃筠倧表示,肇事者本身已是無照駕駛,再罰他終身無照根本不痛不癢,或可參考日本,無照駕駛未肇事被取締,仍以刑事案件處理,若肇事則要面對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除了需要駕照的交通工具之外,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則不需要駕照,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於民國111年正式納管,緩衝期兩年,民國113年11月30日起若未掛牌,將禁止騎乘上路,只是有民眾改裝電動輔助自行車,使其不需踩踏即可行駛,台北市交通大隊秘書室主任林洸賢表示,車輛改裝也是接下來的取締重點,若遭稽查發現,依規定開罰,處以1千800元到5千400元罰鍰。
警政署統計,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違規被取締的件數連年攀升,其中超過乘坐人數、未戴安全帽、違規亂停車等為最主要的違規樣態,值得注意的是「酒駕」也是榜上有名,黃筠倧表示,沒有在抓,就容易讓人有僥倖心態,且台灣民眾幾乎只有在考駕照時才會接觸交通法規,如此鬆散薄弱的交通教育,如何保障用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