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芳苑千人反光電 鄉長、退休檢察官帶頭抗議
彰化縣芳苑鄉由公所、鄉代會、農會共同發起「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說明會」,與農民一起反光電,芳苑鄉長林保玲說,國有財產署核發5家能源公司於高達600公頃國有農地蓋光電,農民因此無法再承租農地耕作,會造成青農外流,且影響當地生活環境,所以大家「打死不退,堅決反對光電」。
鄉代會主席陳禮模擔任自救會會長,與立委謝衣鳯、鄉長林保玲及芳苑鄉農會總幹事謝介民帶領芳苑鄉各村村長、代表、農民等組成自救會,反對良田種電,今天在芳苑鄉草湖保安宮舉辦反光電連署說明會,縣議員洪騰明、洪子超及彰化縣環保聯盟等各界與會。
芳苑鄉國有農地約有1100公頃,集中在草湖地區,國有財產署核發5家能源公司於高達600公頃農地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其中渠源公司186公頃、恒陽公司86公頃、鑫暘公司133公頃、立泰公司83公頃及明渠公司87公頃,此區位於芳苑鄉新生、建平、文津、草湖及崙腳等村,富產人蔘山藥、紅蘿蔔、白蘿蔔、蘆筍、花生及蔥等生產價值高的農作物。
林保玲說,此區是芳苑鄉農業生產蛋黃區,並不是荒地等不利耕種區域,是芳苑鄉重要糧倉,是世代居民賴以為生的良田,但現在為了開發光電,國有財產局已不核發農民繼續承租,農民租不到地,人口就會外流。
林保玲說,蓋光電後,造成當地溫度上升,不僅影響農作物生長,也會影響生態改變與居住環境,到時更會影響土地及房屋價格,所以地方堅決反對,請國有財產署傾聽鄉民心聲,撤銷開發同意函。
謝衣鳯說,雖要發展太陽能光電,但台灣的土地已那麼少了,拿出所有土地種電,真能解決現今用電問題嗎?而且農業也非常重要,既然地方有這麼大的反對聲浪,中央就應重新檢討。
謝介民說,近年來芳苑鄉多位農民表現優異拿下神農獎、全國傑出農民,欠電可以用核電,為何要跟農民搶土地,種電可能又會造成土地汙染。
台明將公司董事長林肇睢說,種光電,會讓人民愈來愈困苦,請立委謝衣鳯可帶大家到台北去「一日遊」,若不夠,就「埋鍋造飯」繼續抗議。
今年才剛退休的檢察官林在培今天也綁著抗議布條參與抗議行動,他說,退休後原本回家鄉接下家裡耕作的農田,想務農過退休生活,家中3公頃土地中有7分地是早期就跟國有財產局承租的農地,現在能源公司要他們簽下棄租同意書後,再發補償金,但分段領的補償金真的能領到嗎?他非常懷疑,他們只想好好務農,並不想領補償金。
彰化縣政府經綠處表示,600公頃的國有農地出租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權責;而依電業法規定,縣府同意函僅是業者應檢附文件,實質發電業籌設、施工許可及發電業執照核准權屬電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權責,縣府會傾聽在地聲音並向中央反映,共同為彰化縣良田把關。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表示,光電業者得先取得國有地承租農戶同意,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