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珊 / 報導
2024/ 03/ 03 18:11

影/三寶婦首次上國道 竟逆向狂飆5公里…最高罰3.6萬

國道六號埔里段前天有民眾開車逆向狂飆長達5公里,嚇壞一票用路人,國道警方循線查出,涉案駕駛是年約60歲的余姓婦人,經通知她到案,她向警方供稱,第一次開車上國道才會逆向誤闖;警方訊後依法舉發,最高可開罰3萬6千元。

 

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前天有民眾分享行車紀錄器影片指出,當天上午他駕車在國道六號愛蘭往埔里端方向行駛時,最內側超車道竟衝出一輛車逆向,完全沒減速,每台車都嚇到往外靠,平常在電影裡的情節裡竟在真實上演,令他驚呼太嚇人,並認為駕駛「真的是不要命」,也恐害人害己,網友也熱議直呼「三寶」。

 

國道警七隊表示,前天上午10時30分獲報國6埔里段有車輛逆向,隨即監控即時影像,通知巡邏車前往,但違規車輛在警車到場前已自行下愛蘭交流道,後續審視逆向影片,並調閱沿線影像,查明該駕駛人為余姓婦人,通知她到案說明。

 

這名年約60歲的余姓婦人昨到案向警方供稱,當天是她第一次開車上高速公路,她從埔里交流道開上去後,發現自己誤闖逆向後,就趕快從愛蘭交流道開下國道。

 

不過,余婦從埔里交流道到愛蘭交流道,逆向狂飆粗估5公里,幸未釀事故,國道警方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逆向行駛」舉發,將可處以6000元至3萬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方也再次呼籲,用路人應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並嚴禁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以免造成交通事故,違者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舉發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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