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雙倫事業廢棄物處理場案 環評結論應採二階段環評
雙倫工程公司計畫在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彰化縣環保局今天下午舉辦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審查會時,鄰近大村鄉與花壇鄉約50名居民到場外舉白布條抗議,並進場旁聽,以開發恐造成水源汙源,要求撤案。環評會審查結論,認為雙倫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採二階段環評。
「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審查會,今天下午在縣立體育場會議室舉行,除抗爭居民外,彰化縣環保盟及縣議員張欣倩、莊陞漢、楊子賢、李成濟、周君綾等各級民代到場聲援,彰化警分局為了防止衝突,由新任分局長廖志明帶領20名警力到場維護秩序。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本案依環評法表定直接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開發案,也就是對環境汙染、災害等均有影響,況且,雙倫掩埋場2020年11月公開在環保署網站,開發面積11.266394公頃,但今年業者同一個開發面積卻增加為15.143785 公頃,開發面積直接暴增134%。
施月英說,業者至今都未到大村鄉舉辦地方說明會,環保局卻直接審查,在程序上大有問題,況且地方鄉親全數反對,環保局憑什麼直接受理審查,顯然有嚴重的行政瑕疵,更浪費社會成本及行政資源。
平和村長賴居林表示,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計畫設置地點,是大村、花壇及秀水鄉的水源地,水公司也鑿有地下水源, 若是有毒的事業廢棄滲入,恐危害居民飲用水的安全,禍延子孫,環保局應直接退案。
縣議員張欣倩也說,針對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案,三年前即已遭大村及花壇鄉民抗爭過,主要設置地點位在水源區,恐汙染地下水源,危害居民的健康,因此環保局根本連審都沒必要審,應直接退案。
業者在簡報中說明,基地設有一座滲出水處理廠,處理掩埋場滲出水及作業人員汙水,處理至符合再生水標準後回收使用,因此對排放水體的水質幾無影響,掩埋場完成後,將採取零排放及執行監測,評估對附近水質水流均是幾無影響。
彰化縣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開發案經縣府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審議後,認定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需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開發單位應將環境影響說明書分送有關機關,並陳列或揭示30日,期滿後至當地舉辦公開說明會議。
環保局並強調,雙倫開發案依環評法規規定, 所列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開發行為,所以不是外界訛傳開發單位沒有舉辦說明會,彰化縣政府就直接審查通過情事。民眾對開發案如有意見,歡迎在說明會提出或於會後15日內,以書面向開發單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