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吉在意言論自由底線 法務部提「大麻無害」就究辦遭抗議
本報報導學生吸大麻日趨嚴重,法務部8日發布新聞稿,指引誘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均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重罪,法務部將嚴正執法;大麻為列管的二級毒品,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違法。消息一出引發創作者抗議,今至法務部遞交陳情書。
台北市前議員、YouTuber「呱吉」邱威傑到場聲援,並舉萊克多巴胺為例究竟對人體有無危害,還成了政治操作的工具,但改從大麻來看,大麻畢竟還是違法,若是因為持有大麻、吸食大麻而被逮捕,這是理所當然。
但呱吉則說「言論自由」本身不應該為違法,他認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單一的物質對人體只有好處而沒有壞處,就算去台南喝全糖的飲料,都可能對身體產生危害,過去就有政治人物希望對食品含糖量做出限制。
呱吉說,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不能合理的討論大麻的使用到底對身體是好是壞?這顯然相當不合理。
「重點不是要討論大麻合法化。」呱吉強調今天陳情的訴求是言論自由的底線到底在哪裡?他指法務部的解釋有非常大的問題,他希望法務部收回對這件事的看法。
今天的陳情人為李菁琪律師,她認為法務部9日的新聞稿違反憲法第11條、公正公約第19條言論自由保障。她認為「大麻是否無害」、「大麻是否應合法」,這應屬高價值的政治性言論,且與公意形成、真理發現高度相關。「大麻是無害」涉及醫學和科學證據辯證,國家應鼓勵這番研究,而不是僅執行「反對大麻合法」的政策,並恐嚇人民不得談論「大麻無害」的言論。
人民到泰國等地抽大麻實屬常見,但法務部卻搬出「最高可處7年徒刑」來恫嚇人民不得討論。
李菁琪表示,法務部擴大解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規定,致使人民、創作者噤若寒蟬,不敢就此議題表達意見,將成「一言堂」。她援引司法院釋字644號解釋指「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言論尚屬政治言論,不得因此限制人民設立人民團體以保障人民結社及表意自由,今「大麻是否有害」、「大麻是否應該開放」討論更應受更高保護,不得任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