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弒母支解丟垃圾車今判無期 竟當庭斥法官:怎可這樣對我?
朱姓男子弒母,分屍4袋丟進社區垃圾子母車,警方查出朱殺害母親,他卻稱血跡是「殺大豬」留下,一審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朱與檢方上訴,朱聽完判決後相當不服氣,斥問審判長怎麼可以判帶著一顆懺悔之心的人重刑?還說自己犯的應是「自衛過失致死」,要求合議庭立即撤銷判。
28歲的朱姓男子父親早逝,他與母親(55歲)相依為命,朱有傷害前科。朱因遭母親安排入住康復之家,心生不滿,2021年9月5日晚間,趁母親向康復之家請假帶他回家時,拿菜刀砍殺母親脖子、手動脈,母親氣絕身亡。事發隔天,朱因使用砂輪機肢解母親屍體時傷了自己的手腳,到醫院就醫,院方評估要動手術,聯繫家人簽立同意書卻找不到朱母,通知朱的舅舅到醫院。
同年月7日上午,朱的舅舅到姊姊住處查看,發現客廳有大量鮮血,向警方報案;朱當時還在醫院,稱血跡是自己受傷造成,博取舅舅和警方信任,10日他卻逃院回家,找清潔公司清理現場。舅舅接獲醫院通知朱逃院,再次報案,當天到朱的住處將他強制就醫。
因朱母始終未出現,警方懷疑起朱,除派員到醫院戒護,調閱社區監視器卻發現朱母5日晚間返家後就沒出門,6日朱拖4包黑色垃圾袋至社區1樓垃圾子母車丟棄,垃圾已被載往焚化爐。警方研判朱弒母且分屍。鑑識人員在朱的住處浴室排水孔挖出疑似人體組織,朱否認殺人,稱現場血跡是「殺大豬」所留下。
朱母曾在雜記裡寫道「我不敢與兒子住在一起,雖然我疼愛憐惜,他有殺我的想法,過去有種種惡劣行為,實際上我力氣比他小,無法對抗他的破壞行為。」證明被害人在案發前一面照料兒子,卻又擔憂暴力,情感、互動糾結。新竹地院認為朱手段凶殘且計畫性弒母,但因他罹患思覺失調症,判他無期徒刑。
高院開庭時,朱認為法官應好好調查刑法第57條1至10項的科刑基礎,這對替他減輕刑度有幫助。朱聲稱母親從小對他施暴,他長大反制,法官詢問母親是如何對他施暴?朱卻答稱「小時候成績差、沒禮貌」會被母親「打1下」。朱還認為在法庭上一問一答「太過幼稚」,希望法官在看完他的書狀後「回文」;他稱將他關在監獄裡頭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朱姓男子今天聽判後,開始在法庭上無理取鬧,聲稱母親將他送醫,是想把他關到老死、關到永世不得超生,他犯的只是「自衛過失致死」,法官應立刻撤銷他的殺人罪判決。
審判長在法庭上仔細說明朱犯的罪,朱依然表示不該判帶著懺悔之心的人重罪,並應讓他交保獲釋放。檢察官表示,朱自稱在看守所有定期服藥,但在法庭上居然如此表現,法官應叮囑所方查看朱是否有按時服藥,若交保,將對社會造成重大危險。在法官宣布退庭時,朱則喊「你為何這樣對我?我不離開、我不離開」。
審判長嚴正告訴朱,他殺害最親密的母親還支解丟進垃圾車,可處死刑、無期徒刑,今天僅處無期徒刑,是否延押,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