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20電視台遭侵權18億 檢警破「盜版中的盜版」APP
宜蘭林姓男子和3名同夥利用業餘時開發盜版APP,從非發電視盒截取訊號對外販售手法猶如「盜版中的盜版」,包括國內15家、日本5家電視台都遭受害,侵權市值達18億1000多萬元,美國更因此點名台灣非法網路協定電視(IPTV)猖獗,警方破獲逮捕林等4人依違反著作權法等移送偵辦。
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指出,林男(40歲)平時為上班族,業餘因具備電腦資訊專長,就和3名同夥自行開發專供安卓系統使用的APP「熊愛電視」,還有搭配機上盒販售的軟體「sky-tv」等,單販軟體價格800元。
警方查出,林男等人看準單賣APP成本更低,光是軟體售價不到機上盒5分之1,還能安裝在手機、平板或車上電視等任何安卓系統,因此林和同夥開發APP後,再從其他非法盜錄及重製合法業者訊號的機上盒中,透過技術破解、盜取訊號轉到APP上販賣,被警方形容是「盜版中的盜版」。
警方發現,林販賣的APP可收視台灣第四台直播、日本頻道、日劇、高清藍光電影及戲劇。據了解,林等人開發盜版APP販賣約1年多,其等落網雖辯稱沒有獲利,但警方清查APP單售800元,初步清查全台賣出1000多人,不法所得近百萬元。
警方統計,林等人侵害國內15家電視台包括東森、超級傳播、中天、非凡、八大、聯利媒體、緯來、三立、壹傳媒、年代、民視、新加坡商全球紀實台灣分公司、高點、優視傳播及台灣優視媒體科技。
另還有日本TBS、FUJI TV、NTV、WOWOW、TV Asahi等5大電視台,其等委任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跨海提告。
檢警3月執行搜索,在林等住處起獲伺服器主機、電腦、NAS主機、網路硬碟伺服器、軟路由器、電視盒等62件,現場還發現大量藍光高清的盜版電影,存放在網路硬碟伺服器內提供購買軟體使用者收看,估計侵權市值達18億1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