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吃別人老公」遭求償200萬 蘿莉塔今挺孕肚開庭再嗆
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在臉書留言指藝人李沐晴「吃別人老公」被控加重誹謗罪,刑事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李沐晴要求蘿莉塔賠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言詞辯論終結,定4月7日下午4點宣判。
蘿莉塔見臉書帳號「Alison WaWa Liu」2020年6月26日刊登辱罵李沐晴的文章後,用自己臉書帳號「Lolita Lee」留言回復「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
蘿莉塔今挺著孕肚出庭指出,刑事法官判決是錯誤的,她認為自己無罪,且懷疑李沐晴提出有精神創傷、PTSD等醫療證據是假的,因她問過醫師鑑定都要3個月,但李沐晴卻在她發文4天後拿到證明,可見對方在說謊。
蘿莉塔指出,李沐晴提出的臉書對話紀錄中,曾回應男方「one rule for me。no girlfriend」,這不是一個正常有婚姻關係的人應該回的話,表示對李沐晴而言,只要沒有女友就可以和男方進行不軌關係,證明兩人有約砲、不軌。
蘿莉塔說,李沐晴是一個一直說謊的人,起初強調自己藝人、公眾人物才求償200萬元賠償金,但開庭後又改口稱自己不是藝人,只是一般民眾,卻半年內仍在粉絲專頁發業配文,並說自己是「小邱淑貞」,因此李沐晴強調自己和男生沒有關係,也可以推定在說謊,「她如果不是藝人,憑什麼求償200萬元賠償金?」
蘿莉塔在法庭上也舉例雞排妹告周刊的案例,表示公眾人物就是要可受公評,所以她認為自己無罪。李沐晴今也坐在旁聽席關心開庭狀況,聽聞蘿莉塔的發言,忍不住發笑,她庭後指出,該提出的證據都提出了,絲毫未減,剩下的就由蘿莉塔去想像,並認為蘿莉塔「妄想症很嚴重」。
李沐晴說,每個人對於自己的價值因人而異,今天不是她值不值200萬元,而是她希望法院還她清白,也希望讓大眾知道不要隨便講話汙辱別人,本案刑事已經判了,她相信法官不會亂判,如今只是賠償問題,蘿莉塔仍這麼堅持,「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李沐晴委任律師指出,由蘿莉塔陳述可知,蘿莉塔對於李沐晴的惡意攻訐毫無悔意,至今在法庭上仍昭然若揭,令人無法接受,且雞排妹告周刊是涉及隱私及肖像權的案件,與本案侵害名譽權案件不同,不能比附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