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強遭澳洲認定涉詐 向心:騙子撒謊害夫妻困台灣3年
2020總統大選前,澳洲「王立強」共諜案牽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檢方依國安法查辦,共諜案辦不成,轉追他們隱匿2億元港幣犯罪所得來台,依洗錢罪起訴;一審認檢方舉證與洗錢構成要件不符,判無罪。因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二審今開訊問庭,向心埋怨「一個騙子撒了這麼大的謊言,害我們困在這邊,很不公平」。
日前媒體報導向澳洲投誠的「王立強」因涉嚴重的詐欺罪,難民庇護申請已無法過關,他可能被驅逐出境。
「王立強」共諜案發生在2020年總統大選前夕,自稱「王立強」者在澳洲爆料是向心共諜下線,引爆政治與選舉效應。檢調於「王立強」爆料後,火速在機場攔截向心(60歲)、龔青(54歲)夫婦離境,並以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嫌疑重大為由,祭限制出境處分。但共諜案不起訴,檢方改指向心夫妻洗錢。
檢方指控,向心2015年與大陸黃山新世界公司負責人孫天群經營的「幸福新世界」公司簽署協議,招攬房產投資訊息,以「半價銷售」、「5年代租」、「5年後全價購回」方式募資,在向心的「財富風暴電商」銷售。向心明知大陸國太集團從事詐騙,卻配合將非法所得購買自己的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股份,名義上將國太創設資金移至香港,實際上將2億多元港幣匯至台灣,購買台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3戶豪宅,製造金流斷點,犯洗錢罪。
不過北院認為,向心並無預見「幸福新世界」可能涉及非法,也無法預見國太業務為非法詐騙,更不知道國太購股資金是犯罪所得。此外,向心售出中國趨勢、中國創新股權,價格為交易當時市價,無不合理溢價情事,他將售股所得匯至台灣,也不是要避免遭陸、港查扣,沒有隱匿犯罪所得,與洗錢論罪要件不同,判兩人無罪。
檢方上訴,並希望透過司法互助向香港函調相關資料,但至今無下文。向心夫妻滯台至今已1144天,限制出境出海期限1月23日將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就此開訊問庭。
律師方伯勳表示,本案能否符合「犯罪嫌疑重大」要件已有疑問;向心是香港公民,但在台灣與香港都有固定住居所,檢察官聲請司法互助所要調查的證據僅是帳戶的客觀金流資料,向沒有勾串證人的必要。
方指出,向心自始配合檢方偵查共諜案,而洗錢案的相關交易事實、金流資料也是向心主動提出,而涉及國安共諜案件起源的王立強,日前遭澳洲法院認定構成重大詐欺犯罪,目前為止除王立強編造向心屬於共諜的故事外,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王所述為真。方認為王本身就是詐欺犯,他編的故事禁不起考驗。
向心也表示,因雙親生病且病情惡化,住在江蘇的妹妹也要照顧婆婆、兩頭跑,他希望能盡快回家。向說,不可能不回來,因為他要爭取清白,他從商,洗錢罪的指控影響名譽鉅大,若不能洗刷冤屈,未來在商場上將寸步難行,而王立強詐欺,「毒樹已經坍方」。
龔青說,當初和一行朋友的3日台灣之旅變成了3年的「司法之旅」,生活受侷限、一團糟。
向心和律師希望高院能先定審理期日,但法官表明3月的庭期已經排滿,不可能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