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哥哥卻發酒瘋 孝子弒兄…母淚崩:他是我的支柱
施姓男子因胞兄大鬧父親靈堂,與未成年的堂弟合力綑綁並殺害胞兄,檢方依殺人、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行動自由、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一審判施8年徒刑;施上訴,台灣高等法院9月駁回上訴。施認為刑度過重,再上訴最高法院,高院昨代開羈押庭,對於是否繼續羈押,施沒有意見。
施(30歲)去年8月7日晚上見胞兄情緒不穩,大鬧父親靈堂,他和17歲堂弟拿繩索、腳銬綑綁哥哥,卻遭對方反抗並嗆「我會殺了你們」。2人深怕被報復,拿啞鈴攻擊、用延長線勒斃哥哥。
一審開庭時,施表示當時和堂弟提議「這情況要找人幫忙處理了」,堂弟同意「處理」,原以為堂弟是想進一步安撫胞兄情緒,沒想到堂弟「處理」的意思是指殺害。
施的母親指出,兒子當時整個人「攏憨去」才會無知犯錯,他單純、善良、孝順,「是我的支柱,我很需要他」,她已喪夫喪子,一個孩子又在法院,請求法官原諒兒子的無知、害怕,「判最輕的罪」,希望能給兒子一個機會,也給她一個希望,讓施代替哥哥回家陪伴盡孝。
一審指出,施是三兄弟中年紀最小的,但兩個哥哥平時情緒都管理不當,全得靠施善後、撐起家中經濟重擔。案發時,施姓兄弟面臨父喪,哥哥又酒後鬧事,施請假照護身心俱疲,殺害胞兄和一般殺人案是出於故舊恩怨、逞兇鬥狠、謀財害命或無差別隨機殺人的動機、手段不一樣,情堪憫恕而減刑。
施主張有自首,提上訴,但高院認為他是在員警鎖定身分並發覺他的犯罪嫌疑後,才供承殺人和遺棄屍體犯行,不認為該用自首條款減刑。高院認為,施與死者原應是互相扶植、照護的兄弟,卻在殺害後又遺棄屍體,應予責難,考量兄弟倆平時感情和睦,且對哥哥照顧有加,施母又訴苦施是家中支柱,因此維持一審8年徒刑刑度。
施再度上訴,高院昨代最高法院開羈押庭,施表示母親會到看守所探望他,但他不清楚目前的家中狀況。施表示判8年徒刑「太重」,希望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