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將2歲女留給生父燒炭害命 她「產後廔管」想交保
陳姓女子與蘇姓女配偶失和,加上女兒生父想帶走小孩,她精神不穩、欲尋短,萌生帶女兒一起走的念頭。陳女去年4月在淡水住處燒炭,並將安眠藥劑摻入果醬內餵女兒,2歲的女兒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陳女則被蘇女救回一命。一審依殺人罪判陳女12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昨勘驗119報案錄音,電話中蘇女焦急喊「臉黑掉了」。
因羈押期限將在12日屆滿,陳女(36歲)以「產後廔管」為由希望能停止羈押、保外醫治,並表示在看守所只能服用消炎藥,這必須手術才能痊癒。法官則詢問如果病症這麼嚴重,何以遲遲未動手術?檢察官和女童生父則認為有必要繼續羈押。
陳姓女子的父母沒有婚姻關係,父親在她年幼時就過世,母親則和別人同居,她從小就由祖母帶大,但卻常遭叔叔暴力相向,人生中有3段住寄養家庭的經歷。陳女從事服務業,和張姓男子交往3年多,還生下女兒,但也因遭對方家暴而分手,為了小孩還對簿公堂。
陳女為了有一個健全的家庭,和蘇姓女子登記結婚,但兩人因消費習慣而屢有衝突,關係越來越糟。蘇女會指責陳女在外頭是否有男人?是否又開始吸毒?這讓陳女開始擔心自己是個不適任的母親,害怕女兒被蘇女搶走,經濟條件不好的她覺得「被困住」,萌生尋短念頭。
2021年4月11日凌晨,陳女將平常吃的安眠藥摻入自製的草莓果醬餵女兒,接著在家中燒炭,陳女因服用上百顆藥物而昏睡,女兒則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蘇女回家後發現主臥室反鎖,拿備用鑰匙開門,發現小女孩已無生命跡象、陳女昏迷,急忙打119求援。
陳女聲稱原本是想和女兒一起尋短,但因「沒有準備好」就後悔了,她想要澆熄炭火,但因藥效發作而暈倒,她真的沒想要殺女兒。陳女說,頂多是過失致死,不是殺人。
張姓前男友表示,這起事件是預謀,因為陳女不想把女兒交給他或是蘇女,想要剝奪他或蘇女對小孩的愛,希望法院從重量刑。告訴代理人也指出,陳女的遺書提到絕對不會把女兒留給張家人,可見殺女兒確有可能是為了報復,才藉由母愛之名來行殺人之實。
檢察官認為小孩子不是物品,不是陳女想要時就千方百計透過訴訟手段把女兒從生父身邊帶走,自己與蘇女感情出問題,就擅自剝奪女兒往後的人生,況且在燒炭前還餵女兒安眠藥,完全阻絕她逃生可能。檢察官批陳女不肯面對過錯,以「受害者」自居,犯後態度惡劣。
在一審判決後,陳女上訴,高院昨勘驗蘇姓女配偶的報案電話。蘇女和消防局的對話中,她表示女童「沒有呼吸」、「臉黑掉了」、「沒有在動」、「身體有一點僵硬」,電話另一端則不斷指導她搶救、依照節拍器聲響用力壓,並說「現在只有妳可以救她」;蘇女持續壓了約10分鐘才由趕到的救護人員接手。
昨天共勘驗3段報案錄音,各方對錄音沒有意見,高院定9月21日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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